来宾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设立来宾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的通知
(来政办发〔2011〕22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来华投资区管委,市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劳动人事争议仲裁组织规则》和《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设立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的通知》(桂政办发〔2010〕208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市人民政府决定设立来宾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现将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成员名单及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主 任:杨江锋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副主任:覃泽瑾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马忠华 市总工会党组书记、副主席
霍荣志 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副主任
委 员: 莫永平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覃志喜 市卫生局副局长
黄岳开 市教育局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
盘路航 市文化新闻出版局副局长
樊林康 市工商业联合会副主席
韦微芬 市司法局政治处主任
伍 庚 来宾军分区政治部干事(副团职)
陈述勇 市总工会法律劳保宣教部部长
巫雄斌 市科技局办公室主任
陆 琼 市法制办综合科科长
邝明华 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法规科科长
巫九军 市财政局人事教育科科长
韦海倩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科长
甘秋红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医疗和工伤科科长
郭 敏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调解仲裁管理科科长
来宾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的办事机构设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主任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调解仲裁管理科科长兼任。
来宾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委员的职务如有变动,由其所在单位接任领导自然替补。
撤销原来宾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和原来宾市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兴宾区人民政府依照规定成立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负责处理本辖区内劳动人事争议案件。城区劳动人事争议案件管辖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另行规定。
二〇一一年一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