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宾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全市门牌管理工作的通知
(来政办发〔2011〕32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来华投资区管委,市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门牌号码编制管理是国家地名的重要组成部份,每一个门牌号码都是一个具体的地理实体名称,代表着一个特定的地理位置,如一个单位或一个住户等,它与经济社会活动和人们群众日常生活密切相关,涉及经济生活、社会交往、城乡建设等方面,是政府公共管理和服务社会的重要内容。按照《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全区门牌管理工作的通知》(桂政办发〔2009〕181号)文件要求,为做好我市门牌管理工作,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精心组织
“门牌管理”是政府为民办实事、方便群众开展社交活动、便利政府各有关部门开展工作的一项国家行政管理的基础性工作,如房产登记、户籍管理、工商注册、通水通电、邮政通讯、探亲访友、商务活动、案情报警等等。门牌钉挂管理工作事关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关系社会经济发展和维护社会稳定。各县(市、区)要切实加强对门牌钉挂管理工作的组织领导,落实专职人员具体负责,协调解决门牌钉挂管理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加强督促和检查,狠抓门牌钉挂管理各项工作措施的落实,把好事办实、办好。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要组织基层公安派出所和村、街村(居)委会,首先要绘制每个自然村(屯)、每条街(巷)道、每一个小区的住户方位平面图,并按进村、街、巷、小区的先后顺序标明每个住户的准确位置,然后按序给予编好门(楼)牌号,使门牌钉挂管理工作做到“不重、不漏、有序、准确、无误”,使之真正达到看“图”知“户”、见“户”知“人”的目的,既方便群众又便于政府有关部门开展工作,更有利于加强基层社会管理。
二、加强部门协作配合,确保门牌管理工作顺利开展
各部门要各司其责,密切配合,确保门牌管理工作的顺利开展。公安机关要充分发挥作用,当好政府的参谋,要结合当地的工作实际,认真研究制定门牌钉制工作计划和具体的工作实施方案,严格按国家有关门牌管理的相关规定,负责门牌的编制和日常管理工作,确保我市门牌设置和管理工作标准化、规范化、科学化。发改、财政、物价、计划、建设、国土、民政等有关部门要积极配合,简化办事程序,提高行政效能,确保此项工作的顺利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