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宾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工业园区标准厂房建设进度安排的通知
(来政办发〔2011〕39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来华投资区管委,市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我市于2010年12月30日印发了《来宾市2011年工业园区标准厂房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来政办发〔2010〕294号),对全市工业园区标准厂房建设进度作了相关安排,但在实施过程当中总体进度未能达到预期计划目标。为确保在2011年5月31日前我市全面完成100万平方米工业园区标准厂房的建设任务,根据市工业园区标准厂房建设指挥部2月16日召开会议的要求,经市人民政府同意,决定对全市工业园区标准厂房建设进度安排重新进行调整,现将调整后的工业园区标准厂房建设进度安排予以印发,请结合实际,以调整后的建设进度安排作为验收考核标准,认真组织实施。未尽事宜,请与市工信委联系,联系人:蔡华,联系电话:429977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