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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宾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来宾市“降消”项目协调领导小组的通知

来宾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来宾市“降消”项目协调领导小组的通知
(来政办发〔2011〕40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来华投资区管委,市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根据自治区卫生厅《关于进一步加强“降消”项目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工作管理的通知》(桂卫妇社〔2011〕2号)文件精神,为加大我市“降消”项目领导和管理力度,完善“降消”项目农村住院分娩补助办公室(简称“降消办”),建立健全项目领导小组和项目管理工作制度,经市人民政府同意,决定成立我市“降消”项目协调领导小组。现将领导小组成员名单通知如下:
  组  长:秦全贵 副市长
  副组长:黄  涛 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邓海明 市卫生局局长
  成  员:莫慧军 市委宣传部副部长
  袁晗文 市妇联副主席
  廖剑华 团市委副书记
  谢学军 市卫生局副局长
  冼  平 市财政局副局长
  苏彦萍 市计生委副主任
  杜爱华 市民政局党组书记、副局长
  蒙  俊 市发改委副主任
  覃敷敏 市人社局副局长
  罗志广 市公安局副局长
  朱双明 市审计局副局长
  徐燕芳 市统计局总统计师
  覃爱宣 市扶贫办副主任
  “降消”项目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妇幼保健院,负责项目的日常管理工作,项目办公室人员名单如下:
  主  任:谢学军 市卫生局副局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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