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法律信息 | 法律新闻 | 案例 | 精品文章 | 刑事法律 | 民事法律 | 经济法律 | 行政法律 | 诉讼法律 | 合  同 | 案例精选 | 法律文书 | 合同范本 | 法律常识 | 司考题库 | 
法律图书 | 诉讼指南 | 常用法规 | 法律实务 | 法律释义 | 法律问答 | 法规解读 | 裁判文书 | 宪法类 | 民商法类 | 行政法类 | 经济法类 | 刑法类 | 社会法类 | 案例趋势 |     
来宾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广西地名词典编纂工作方案的通知

  陈爱宇 象州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唐 勇 武宣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李惠玲 金秀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谭学儒 合山市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韦 安 兴宾区民政局局长
  劳忻林 忻城县民政局局长
  韦康强 象州县民政局局长
  苏就理 武宣县民政局局长
  莫运春 金秀县民政局局长
  张燕翎 合山市民政局局长
  来宾市《广西地名词典·来宾市》编纂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民政局,办公室主任由蓝荣勋同志兼任,工作人员从各县(市、区)、市民政局抽调,其工作职责是负责编纂《广西地名词典·来宾市》的日常工作,承担相关资料的收集、词稿的撰写、修改和初审;督促检查各项工作落实情况;承办编纂委员会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工作步骤
  (一)组织动员(2011年1月至3月)
  市级成立编纂委员会和编纂办公室,拟定编纂工作方案,组织召开会议,部署工作。各县(市、区)确定1名以上熟悉地名工作、具备一定编写水平的人员,负责本辖区有关词条的组稿和编写工作。
  (二)编写初稿(2011年4月至10月)
  各县(市、区)要注意收集《县志》、《地名志》、《来宾年鉴》和地名普查、地名补查资料及2010年统计资料,按照自治区下发的条目框架确定的范围,按照样条要求,对原有的地名词条进行修改、补充和更新。各单位完成初稿后上报市编纂办公室。
  (三)修改审核(2011年11月至12月)
  市编纂办公室对各县(市、区)上交的初稿进行审核、修改、补充,形成送审稿,送市编纂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和有关部门进行审定,审定通过后上报自治区。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
  《广西地名词典·来宾市》编纂,是一项系统工程,涉及面广,时间紧迫,任务艰巨。各县(市、区)政府要重视和支持地名词典的编纂工作,加强协调,周密布署。广大编纂人员要增强责任感、紧迫感,克服困难,按照《广西地名词典》编辑部的统一要求,认真编纂,按时、按质完成编纂任务。
  (二)成立机构,落实人员。
  各县(市、区)要尽快成立编纂委员会和编纂组,配备专人或聘请熟实地名工作和具有较高编写能力的专业人员参加编纂工作;及早启动编写工作,通过编纂组这个平台,解决编纂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协调好各方关系,为编纂工作提供及时、周到的服务。


第 [1] [2] 页 共[3]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




法律信息 | 法律新闻 | 案例 | 精品文章 | 刑事法律 | 民事法律 | 经济法律 | 行政法律 | 诉讼法律 | 合同 | 案例精选 | 法律文书 | 合同范本 | 法律常识 | 
法律图书 | 诉讼指南 | 常用法规 | 法律实务 | 法律释义 | 法律问答 | 法规解读 | 裁判文书 | 宪法类 | 民商法类 | 行政法类 | 经济法类 | 刑法类 | 社会法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