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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宾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来宾市整治非法买卖土地及违法占用土地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职 责:负责做好指挥部日常工作,搜集、汇总有关数据和各案件调查处理组开展工作情况,及时汇报指挥部,协助指挥部组织、协调、督促有关单位和各组开展专项行动工作。
  (三)指挥部下设三个专案组:
  1.追究行政责任专案组(56人,分河东组、河西2组,人员从市直各有关部门、兴宾区人民政府、城北街道办、城东街道办、河西街道办、有关乡镇人民政府及有关村委或社区抽调)。
  ⑴河西组(26人)
  组 长: 陆天兄 市综合执法局副局长
  副组长:冯云动 市国土资源局副局长
  成 员(24人):市公安局(2人)、市国土资源局(2人)、市住建委(2人)、市综合执法局(2人)、市纪委监察局(2人)、兴宾区人民政府(2人)、市房产局(2人)、河西街道办事处(2人)、城厢乡政府(2人)、市供电局(2人)、市自来水公司(2人),有关村委或社区(2人)。
  职 责:负责搜集市城市规划区内及城乡结合部河西片长区长岭村、长梅下村、来宾电厂路、长梅路、来良公路、工业园区、来武公路沿线新龙村、蒲田村等地涉嫌非法买卖土地违法行为的基础证据材料,对有关案件进行前期调查取证。对构成非法买卖土地、重大违法占地行为的,依法履行行政处罚立案、调查取证、处罚告知以及召开听证会等程序,提出案件调查处理意见报指挥部审定,对指挥部决定作出行政处罚的,负责制作、送达行政处罚决定书并督促被处罚人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各项内容,被处罚人拒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负责办理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的法律手续。
  ⑵河东组(30人)
  组 长:罗 贤 市国土资源局副局长
  副组长:韦鸿晖 市行政管理综合执法局副局长
  成 员(28人):市公安局(2人)、市国土资源局(2人)、市综合执法局( 2人)、市住建委(2人)、市纪委监察局(2人)、兴宾区人民政府(2人)、来华投资区(2人)、市房产局(2人)、城东街道办事处(2人)、城北街道办事处(2人)、城厢乡政府(2人)、市供电局(2人)、市自来水公司(2人),有关村委或社区(2人)。
  职 责:负责搜集市城市规划区内及城乡结合部河东片区、柳来路沿线、来合铁路沿线、来迁公路沿线、来华投资区、教育园区北面、古昔街、中暖村、上暖村、郭村、沙村、水落街、磨东村、葵花村、泗贯村、马村等地涉嫌非法买卖土地、违法占地行为的基础证据材料,对有关案件进行前期调查取证。对构成非法买卖土地、重大违法占地的,依法履行行政处罚立案、调查取证、处罚告知以及召开听证会等程序,提出案件调查处理意见报指挥部审定,对指挥部决定作出行政处罚的,负责制作、送达行政处罚决定书并督促被处罚人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各项内容,被处罚人拒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负责办理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的法律手续。
  2.重大案件专案组(16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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