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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宾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来宾市2011年绿满八桂造林绿化工程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

来宾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来宾市2011年绿满八桂造林绿化工程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
(来政办发〔2011〕68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来华投资区管委,市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来宾市2011年“绿满八桂”造林绿化工程建设工作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二〇一一年四月十日

  来宾市2011年绿满八桂造林绿化工程建设工作方案

  为了贯彻落实《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实施“绿满八桂”造林绿化工程的意见》(桂政发〔2010〕26号)精神,全面完成《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1年全区“绿满八桂”造林绿化工程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桂政办发〔2011〕15号)下达我市“绿满八桂”造林绿化工程建设任务,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落实《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实施“绿满八桂”造林绿化工程的意见》,紧紧围绕建设生态文明城市和林业强市为目标,以提高国土整体绿化水平和改善人居环境为目的,以实施城镇绿化、通道绿化和村屯绿化“三大战役”为突破口,以创新机制增强活力为核心,以强化组织领导和增加财政收入为保障,坚持试点先行、突出重点、循序渐进,按照山上调结构、提质量,山下扩绿化、增总量的要求,全面加快实施“绿满八桂”造林绿化工程,不断改善生态环境和提高生活质量,提升我市核心竞争力。
  二、基本原则
  --坚持一把手抓、高位推进。坚持一把手抓、抓一把手,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按照部门造林绿化分工负责制,各司其职,各负其责。
  --坚持全市动员,全民动手。社会总动员,各行各业齐参战,做到全社会办林业、全民搞绿化。
  --坚持政府引导,市场运作。建立和完善造林绿化财政补助制度。整合各部门资金,增加公共投入。同时将造林绿化与产业发展相结合,通过市场化运作筹措造林绿化资金。
  --坚持试点先行,重点突破。在抓好山上绿化的基础上,突出城镇、乡村、公路、铁路和石山地区等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注重打造精品,提升品位。
  --坚持因地制宜,注重实效。注重绿化专业规划设计,发展珍贵乡土树种。
  三、目标任务
  (一)总体任务
  2011年全市力争完成造林绿化面积20万亩,其中人工造林面积17万亩,无林地和疏林地封山育林1万亩,山下城镇、通道和村屯绿化2万亩。全市全民义务植树400万株,其中动员11.81万户农户开展村屯及周边植树118.1万株(其中珍贵乡土树种40万株)。各县(市、区)森林覆盖率提高1个百分点,全市森林覆盖率由51.82%提高到52.82%以上。
  (二)具体任务
  市城区及各县(市、区)按照“五点”要求,抓好绿化精品工程及示范点建设:一是城区建设一条森林街道或一片公园绿地(全市实施14项工程建设绿地面积1263亩);二是主要通道建设一段绿化示范段(全市计11段绿化面积2267亩);三是打造100个绿化示范单位(园区);四是建设50个绿化示范村屯;五是全市森林覆盖率增长1个百分点。(各项任务详见附表)
  具体布局如下:
  1.市城区、县城绿化。
  (1)打造100个绿化示范单位(园区)。
  市城区20个(含市直、驻市中直、区直单位和园区)、兴宾区15个、象州县15个、武宣县15个、忻城县15个、金秀县10个、合山市10个。
  建设标准:合理搭配绿化植被,绿化效果和质量好,品种丰富,景观优美。绿地率达35%以上,绿化覆盖率达40%以上。
  责任单位:市市政管理局、县住建局负责组织安排。
  (2)森林街道和公园绿地。
  新建森林街道:市城区民生路、民乐路长度4公里,绿化面积100亩。
  新建城区公共绿地:市城区及各县(市、区)新建和改扩建公园绿地项目14个,建成城市、县城公园绿地面积1623亩。
  责任单位:城区森林街道由市城市建设开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负责、城区公园绿地建设由市市政管理局负责实施,各县(市、区)公园绿地建设由县住建局负责实施。
  2.通道(线路)绿化。
  (1)西江黄金水道红水河来宾段绿化示范带建设。
  实施沿河护提护岸绿化美化林带建设,其中市城区相思园-滨江园A区段3公里,绿化面积310亩;兴宾区桥巩乡黄塘段5公里,绿化面积200亩;忻城县电站-六纳段2公里,绿化面积60亩,忻城县芝州河内城-都乐桥段5公里,绿化面积75亩。
  责任单位:市城区段由市城市建设开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负责,其他段由所在县(市、区)政府和林业、水利部门负责。
  (2)高速公路两旁绿化示范带建设。
  泉南高速公路城区服务区-上暖村段5.8公里、城区高速公路出口延长线2.2公里,绿化面积720亩。
  责任单位:市市政管理局、市桂中水城开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泉南高速公路兴宾区小平阳段两旁营造各宽20米以上,绿化带长各5公里,绿化面积530亩。
  责任单位:兴宾区人民政府。
  (3)县城主要通道绿化示范带。
  武宣县、金秀县、忻城县、合山市县城周边主要通道建设四段绿化带,长度22公里。
  建设标准:道路两旁边沟外营造各宽10米以上绿化带。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3.村屯、社区绿化。
  (1)建设50个绿化示范村(屯)。
  结合自治区党委提出的“大种树、优生态、惠民生、促发展”主题活动,市直(含驻市中直、区直)机关单位,县、乡单位联系各村屯、社区,开展 “百万农户种千万棵树”活动,动员和帮扶当地农户每户种10株树活动,大力发展经济林、珍贵树种、花卉和家庭育苗等,增加收入,改变村容村貌。全市动员11.81万农户植树118.1万株。重点打造50个绿化示范村屯,其中兴宾区15个、金秀县6个、象州县5个、武宣县10个、忻城县8个、合山市6个。
  建设标准:村内及周边100米范围绿化覆盖率达30%以上,宜林荒山、荒地绿化率达95%以上。
  责任单位:示范村(屯)所在乡镇政府及市直、各县(市、区)直机关相关村屯联系单位。
  (2)打造珍贵乡土树种种植基地
  全市安排珍贵树种种植50万株,其中兴宾区20万株、象州县3万株、武宣县3万株、忻城县20万株、金秀县2万株、合山市2万株。2011年起,全市安排20个重点村和两个重点乡(镇)作为珍贵乡土树种种植示范基地,根据当地实际,可选择降香黄檀、顶果木、任豆树、西南桦、马褂木等树种。
  责任单位:市、县林业部门和市、县驻村联系单位。
  4.山上绿化。
  计划造林绿化18万亩,其中人工造林面积17万亩,无林地和疏林地封山育林1万亩。
  责任单位:市、县(市、区)林业部门负责。
  5.全民义务植树。
  今年是五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关于开展全民义务植树运动的决议》颁布30周年,各级人民政府、各部门要认真组织广大干部群众深入开展义务植树和造林绿化活动,带动广大群众参加全民义务植树造林,全面完成全市义务植树400万株的任务。
  从2月份起,市教育局、市林业局联合组织开展“千校植万树”活动,在全市各中小学开展绿化美化建设;3月份起共青团市委、市林业局联合组织开展“绿满桂中-来宾十万青年大种树”活动,结合新农村绿化建设和红水河岸绿化,开展“青字号”林主题植树活动,创建青少年造林绿化实践教育基地。
  各级绿委、林业部门积极协调和配合城建、学校、工会、妇联、共青团、部队等单位开展义务植树活动,丰富义务植树活动形式,做好相关组织管理、宣传报道和统计工作。
  四、工作措施
  (一)建立工作机构,加强组织领导
  各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把“绿满八桂”造林绿化工程作为“一把手工程”来抓。各级人民政府要成立“绿满八桂”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由党委、政府主要领导担任指挥长,分管领导担任副指挥长,相关部门领导担任指挥部成员。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承办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办公室设在各级林业局(站)。办公室设立城市绿化组、通道绿化组、村屯绿化组、资金筹措组和宣传组。指挥部统一领导,全面协调推进本辖区“绿满八桂”造林绿化工程建设工作。
  (二)强化工作责任,狠抓贯彻落实
  实行分级负责、部门协作。各级人民政府负责本辖区内的造林绿化工作,重点负责落实本辖区内的通道绿化用地、造林绿化资金投入等工作。各级绿委和林业、住建、交通、水利、铁路等部门,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加强协作,共同做好造林绿化各项工作。各级工会、共青团、妇联及其他社会团体要积极组织广大职工、青年、妇女等参与造林绿化工作。
  各级人民政府要将目标任务进行细化、量化,层层分解落实;要把各项工作的内容、质量、时间、责任要求明确到具体单位和个人;要做到党政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各部门要负起责任,把绿化工作落到实处。
  (三)加强生态宣传,营造绿化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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