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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宾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抓好2011年来宾市扶残建和谐5个1000工程工作的通知

  (四)进一步加强领导,狠抓落实。市、各县(市、区)“扶残建和谐工程”工作领导小组要进一步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实施,市直相关部门要积极指导各县(市、区)开展好此项工作。各县(市、区)要在《来宾市“扶残建和谐-5个1000工程”实施方案》的基础上,分别制定符合本地实际的每一个“1000工程”的子方案,细化具体工作措施,狠抓工作落实,使2011年“扶残建和谐-5个1000工程”任务得到顺利完成。
  (五)加大资金投入,落实工作经费。“扶残建和谐工程”作为一项民生工程,涉及残疾人的康复、教育、就业、扶贫等方方面面,涉及面广,任务繁重,每个工程的调查摸底、对象筛选、工程实施、工作督查、资料收集、档案建立等都需要投入大量的人力、物力和财力。各级政府要加大资金投入,及时落实工作经费,保障工程的顺利实施。
  (六)积极探索创新,打造工作品牌。“扶残建和谐工程”作为我市一项创自治区级品牌工作,没有经验可循。各级各部门要积极探索,大胆创新,综合利用各种资源,大力开展地方特色活动,努力扩大活动的参与面和影响力,在全社会营造扶残建和谐的良好氛围;要立足争先创优,打造工作品牌,把实施“扶残建和谐工程”与开展“争先创优”、“学文件、强素质、增效率、促发展”活动结合起来,高起点谋划、高标准实施,找准抓手,突出重点,努力打造亮点和工作品牌,不断提高残疾人工作的知名度。
  (七)加大宣传力度,认真建档立库。各级各部门要充分利用报纸、广播、电视、板报等多种形式大力宣传实施“扶残建和谐工程”,在全市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要及时收集每个工程的文字、图片和影像资料,认真整理归档,规范建立档案,完整地反映出实施“扶残建和谐工程”的全过程。

  附件:各县(市、区)2011年“扶残建和谐-5个1000工程”任务分配表

  二〇一一年四月二十日

  附件
  各县(市、区)2011年“扶残建和谐-5个1000工程”任务分配表

  单位:人

任务

 

单位

复明

助残

辅具助残

智力助残

扶贫助残

托养

助残

小计

扶残

助学

技能

培训

合 计

1000

1000

1000

250

750

1000

1000

兴宾区

400

400

320

90

230

410

350

武宣县

120

160

170

40

130

170

100

象州县

100

150

170

40

130

142

250

合山市

30

90

75

10

65

55

50

忻城县

290

140

190

60

130

163

150

金秀县

60

60

75

10

65

60

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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