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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宾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组建2011年气象信息员队伍的通知

  (二)各级气象部门应积极组织气象信息员参加各类科普宣传活动。
  (三)各级气象部门应确保气象预警信息及时传递到气象信息员手中,并积极创造条件为气象信息员提供更多的气象预报服务信息。
  (四)各级气象部门要向气象信息员公布本单位的联系电话,确保电话24小时有人接听。对气象信息员上报的气象灾情应尽快进行核实,并按照灾情直报流程上报灾情。
  四、气象信息员相关信息报送
  请各乡(镇) 按照气象信息员任职基本条件,指定好气象信息员后,以《XX县(区、市)XX乡(镇)气象灾害信息员基本信息表》(见附件)格式填写汇总本辖区乡、镇、村(屯)和辖区中小学校气象信息员信息,于4月18日前通过电子邮件方式报当地气象局,具体邮箱地址请与当地气象部门联系确定,电话号码分别为:武宣县气象局5212238;金秀县气象局6218619;忻城县气象局5511120;象州县气象局4360575;兴宾区与合山市联系来宾市气象局,电话4271596。若今后手机号码发生变更或人员调整时,请新任气象信息员及时报告当地气象主管机构。

  附件:1.XX县(区、市)XX乡(镇)气象灾害信息员基本信息表
  2.气象信息员基本信息表填报规范

  二〇一一年四月二十日

  附件1
  XX县(区、市)XX乡(镇)气象灾害信息员基本信息表

姓名

角色(干部的填写为应急联系人,群众的填写为信息员)

县级市、县、区

部门、乡镇、街道

职位或者村和社区

手机号码

任用时间

是否培训

培训次数

年龄

学历

电子邮箱

通讯地址

传真

性别

分管领导手机号码

收到信息数

发送信息数

其他、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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