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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宾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市婚育综合服务平台规范化建设的意见

  三、工作目标
  各县(市、区)要通过实施“送幸福送健康婚育综合服务进万家活动实施方案”,积极落实建立“依法、便民、优质、温馨”的婚育综合服务平台的工作任务,采取各种有效措施,力争在2011年7月底之前建成婚育综合服务中心并投入使用,确保到2011年低,全市婚检率达到90%以上。
  四、工作步骤
  (一)完善婚育综合服务模式。婚育综合服务模式是指将民政、卫生、计生等部门分别负责的婚姻登记、婚前医学检查及计划生育、优生优育咨询服务机构合署办公,建立婚育综合服务中心,实行“一条龙”流水作业的服务模式,积极引导婚姻登记对象自觉接受免费婚前医学检查服务,同时接受优生优育咨询、人口计生政策宣传的婚育综合服务。
  (二)规范婚育综合服务平台基本设置要求。婚育综合服务中心设置必须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确保设置合理,功能完善,设施齐全,交通便利,流程科学,服务周到,中心面积不小于400m2。具体见附件《来宾市婚育综合服务中心设置标准(试行)》。
  (三)提高婚育综合服务平台工作质量服务内容应包括婚姻登记、免费婚前医学检查及其他卫生服务、优生优育咨询服务等。每项服务内容分别由民政、卫生、人口计生部门提供。
  民政部门要做好婚前卫生健康教育知识的宣传、教育工作,引导结婚当事人自觉参加婚前医学检查。发挥部门优势,负责指导县(市、区)民政部门配合开展免费婚前医学检查和保健,开展地中海贫血防治的意义及重要性宣传,协助做好相关宣传资料的发放工作。与卫生、人口计生、妇儿工委等部门密切合作,采取有效措施,因地制宜,共建婚育综合服务平台,促进百姓婚姻幸福。
  卫生部门要切实把好婚前医学检查质量关,加强规范管理,优化婚检服务,普及婚检和预防出生缺陷及卫生健康知识,做好婚育综合服务的协调指导。要发挥技术优势,负责统一婚前医学检查内容和标准,优化婚检工作流程,规范提供优质的婚检技术服务。组织医疗保健机构制作固定宣传栏,结合新婚学校、孕妇学校、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日常工作开展健康教育活动,播放相关宣传资料,普及免费婚检优生优育知识,提高群众参加免费婚检和地中海贫血防治自觉性。
  人口计生部门要将婚检与优生优育结合起来,发挥计划生育宣传网络进村到户的优势,广泛进行动员、宣传和培训。指导推进婚前保健和出生缺陷一级预防的宣传工作,重点做好宣传倡导、健康促进、优生咨询、高危人群指导、孕前优生健康检查等一级预防工作,普及优生优育知识。在各地婚育综合服务平台设立宣传咨询台,选派业务能力强的计生技术人员做好计生政策解释,宣传婚前保健、婚育及艾滋病预防知识,发放婚检手册、药具,推动婚育综合服务的开展。
  五、保障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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