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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宾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来宾市开展“阳光纠风”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宾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来宾市开展“阳光纠风”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政办发〔2011〕104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来华投资区管委,市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强农惠农政策,切实纠正损害人民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经市人民政府研究,决定在全市各县(市、区)、各乡(镇)、村委开展“六个一”“阳光纠风”活动。现将《来宾市开展“阳光纠风”活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组织开展“阳光纠风”活动,确保取得实效。

  二〇一一年五月二十三日

  来宾市开展“阳光纠风”活动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强农惠政策,切实纠正损害人民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根据自治区纠风办2011年纠风工作部署,结合我市实际,经市人民政府同意,从2011年起--2013年在全市各县(市、区)、各乡镇、村委开展“六个一”“阳光纠风”活动。为更好地推动工作的顺利开展,特制定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自治区纠风工作会议精神,坚持纠风工作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理念,以“纠风惠民,服务百姓”为主题,以 “六个一” 活动为载体,有效开展“阳光纠风”活动,大力宣传强农惠农政策,加强对强农惠农政策落实情况的督促检查,切实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严肃查处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深入推进“五安民生工程”,促进机关工作人员转变工作作风,增强全心全意为群众服务的意识;确保人民群众对强农惠农政策的知情权、受益权、监督权落实到位;进一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为保民生、保稳定、促发展提供坚强的保障。
  二、工作任务和工作步骤
  (一)工作任务
  县(市、区)以及乡镇“阳光纠风”活动工作任务
  1. 建立一个宣传栏。各县(市、区)、各乡(镇)要根据本地的实际情况,组织乡(镇)、村委。选择一个明显的位置(人群流动相对较多,宣传面较广),建立1个标准的以“纠风惠民服务百姓”为主题的强农惠农政策宣传栏,将强农惠农政策、补贴标准、补贴范围、发放程序向社会公开,使各项强农惠农政策家喻户晓,扩大群众知情权(要求2011年5月底前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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