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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宾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来宾市2011年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五)做好宣传报道,加大典型案件曝光
  要根据阶段工作重点,结合实际,制定宣传计划,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纸、互联网等各种媒体,采取研讨会、现场新闻采访、召开新闻发布会等多种形式,广泛开展宣传活动,营造全社会高度关注、广泛支持环保的良好氛围。每个工作阶段完成后,要定期向社会公布环保专项行动进展情况、违法企业名单、典型环境违法案件查处情况,引导媒体公开曝光一批严重危害群众身体健康、屡查屡犯的典型环境违法案件。
  五、时间安排
  (一)动员部署阶段(5月)
  各县(市)环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结合实际情况,确定本地区整治重点,制定具体工作方案,全面完成环保专项行动的动员部署工作。动员部署情况和实施方案于2011年5月20日前报送来宾市环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深入排查和整治阶段(6月至9月)
  各级环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要对重金属排放企业、污染减排重点行业存在的环境违法问题进行集中整治,严肃查处一批典型违法案件。重点行业重金属排放企业整治情况及含铅蓄电池企业整治情况于2011年7月15日前报送来宾市环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督查阶段(10月)
  市环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将适时对各县(市)环保专项行动开展情况进行督查。
  (四)总结阶段(11月)
  各县(市)环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要对环保专项行动开展情况进行总结,完成2011年环保专项行动工作总结报告,于2011年11月5日前报送来宾市环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来宾市环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将全市环保专项行动工作总结,于11月15日前报送自治区环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附件:1.广西重金属企业环境整治工作要求
  2.来宾市环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附件1
  广西重金属企业环境整治工作要求

  为规范重金属(铅、镉、汞、铬和类金属砷)企业环境整治工作,统一全区整治要求,保证整治达到预期效果,制定全区重金属企业环境整治工作要求。
  一、企业整治基本要求
  (一)建设项目必须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要求,且环保审批手续齐全。
  (二)落实环评批复的污染防治设施,通过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各种管线及环保设施标识清楚,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三)清净水、污水、雨水彻底分流,建设规范的排水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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