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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宾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促进我市库区和移民安置区经济社会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宾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促进我市库区和移民安置区经济社会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政办发〔2012〕16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来华投资区管委,市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来宾市促进库区和移民安置区经济社会发展实施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〇一二年一月六日

  来宾市促进库区和移民安置区经济社会发展实施方案

  新中国成立以来,我市先后修建各类水库283座,其中大中型水库15座,在建有桥巩、乐滩两座水电站。水库在防洪、发电、灌溉、供水、生态、旅游等方面发挥了巨大效益,有力地促进了我市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广大水库移民为此做出了重大贡献。我市是全区水库移民人数较多的地市之一,全市移民安置涉及境内外大中型水库及水电站共22座,大中型水库移民人数51528人,涉及连带影响人口25万多人,占全市总人口的10%,占全市农村人口的12%,主要分布在全市6个县(市、区),36个乡(镇),86个村民委,267个村民小组。

  党中央、国务院和自治区党委、人民政府历来高度重视水库移民工作,先后出台了一系列解决水库移民生产生活困难和遗留问题的政策,让广大移民群众共享改革发展成果。为贯彻落实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我区库区和移民安置区经济社会发展的意见》(桂政办发〔2011〕129 号)文件精神(以下简称《意见》),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为本,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按照自治区党委和政府的工作部署要求,坚持开发性水库移民和可持续发展的方针,紧扣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以解决移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问题为出发点,以改善移民生产生活条件、发展移民经济、维护社会稳定为目标,以抓好水库移民新村建设为突破口,以加强库区移民基础设施建设、生产开发扶持、教育培训为重点,努力把库区建设成为科学发展的小康库区、平安稳定的和谐库区、环境优美的生态库区,推动库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二、工作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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