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立专项整治行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的制定和部门间协调,专项行动中突发事件的处置。
组 长:莫 桦 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
副组长:周长青 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
成 员:谭曦强 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韦延寺 市交通运输局局长
杨 辉 市公安局副局长兼交警支队支队长
周志忠 市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欧阳建平 市综合执法局副局长
陈锐明 市工商局副局长
覃振权 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副局长
陈 明 市维稳办副主任
黎森宗 市信访办副主任
黄 琴 市残联副理事长、
杨荣誉 市广播电视局副局长
熊爱武 来宾日报社纪委书记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整治行动的具体组织实施和工作情况汇报。办公室设在市交通运输局,办公室主任由市市交通运输局副局长周志忠同志兼任。办公室设宣传工作组、路面执法工作组、拆除非法装置工作组、信访调解工作组。宣传工作组由市广播电视局及来宾日报社人员组成,负责专项整治活动宣传报道工作;路面执法工作组由公安、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工商、质监、残联等部门组成,人员从运管抽调18人,从交警、城区警务、综合执法各抽调10人,从工商、残联各抽调5人,从质量技术监督局抽调2人共60人组成,负责开展路面执法工作;拆除非法装置工作组由拆解公司或废旧公司负责,负责对拆解装置依法没收;信访调解工作组由市维稳办、信访办工作人员组成,负责信访接待及维稳工作。各单位自行负责执法车辆,车辆油费及餐旅费用统一由办公室安排。
四、工作步骤及措施
(一)宣传动员阶段(2012年3月1日至2012年3月15日)。在集中整治行动开始前用半个月时间对道路运输客运企业及农村客运驾驶员、非法营运车主、残疾人机动车辆驾驶员进行宣传教育,做好解释劝阻工作。通过执法人员现场发放整治宣传资料及新闻媒体报道等形式,广泛宣传这次专项整治的意义、目的及要求,宣传每条农村客运专线在城区的行驶线路及临时停靠点,做到家喻户晓,取得群众理解支持,促使车主自觉遵守。
(二)集中整治阶段(2012年3月16日至2012年5月19日)。
1.集中开展打击微型汽车非法营运行为的整治(2012年3月16日至2012年4月15日)。
分成6个整治小组,在城区非法营运微型汽车集中停放揽客的重点区域及进出城区主要路口进行查处,对过往所有微型汽车进行拦车检查。
(1)发现微型汽车挡风玻璃前放置自制经营线路牌或车内藏有自制经营线路牌的,认定为非法营运的证据,立即予以暂扣车辆并制作现场检查笔录,由运管部门开具暂扣凭证,做到发现一辆,暂扣一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