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宾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来宾市城区车辆违规经营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来政办发〔2012〕24号)
兴宾区人民政府,来华投资区管委,市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来宾市城区车辆违规经营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〇一二年二月二十二日
来宾市城区车辆违规经营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为切实解决机动车辆在城区违规经营带来的交通安全隐患和秩序混乱问题,维护市区正常的道路运输管理秩序,特制定此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为主线,以打击微型汽车、残疾人机动车辆非法营运行为及农村客运车辆违规停靠揽客行为为抓手,着力解决农村客运车辆在城区违规停靠揽客带来的交通安全隐患、交通秩序混乱、与周边经营业主矛盾等群众反响强烈的问题,努力化解非法营运行为侵犯合法运输业户利益引发的社会矛盾,消除非法营运行为带来的道路运输安全隐患,维护正常的道路运输管理秩序,为构建和谐安全文明社会创造良好的环境,以良好的城市交通运输环境迎接建市10周年。
二、专项整治内容、重点区域范围和目标
(一)专项整治内容
1.微型汽车非法营运行为;
2.农村客运车辆在城区违规停靠揽客行为;
3.残疾人机动车辆非法载客行为。
(二)专项整治重点区域范围
1.整治微型汽车非法营运行为重点区域在来宾公园门口、老百佳惠超市周边路口、新时代广场、古三桥头及进出市区主要路口;
2. 整治农村客运车辆在城区违规停靠揽客行为重点区域在合山路老百佳惠超市附近路段、来宾宾馆门口、新时代广场、中南路铁路涵洞附近路段、维林市场;
3. 整治残疾人机动车辆非法载客行为重点区域在维林大道、北二路、柳来路、河西转盘、中南路、市客运中心、预备役部队门口。
(三)专项整治目标
用两个月时间,集中整治农村客运车辆在城区违规停靠揽客行为,依法取缔市城区农村客运车辆违规停靠揽客站点,农村客运车辆按市区交警部门设立的标志标牌行驶,所有客运车辆要按照“车进站,人归点”的规定进站检验报班;有效打击微型汽车非法营运行为,依法取缔非法营运微型汽车集中停放揽客点;打击残疾轮椅机动车非法载客行为,取缔残疾轮椅机动车非法加装后车蓬行为,消除安全隐患,为农村客运车辆、公交车辆及出租车创造很好的经营环境,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确保市区交通运输秩序有明显改善。
三、组织机构及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