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宾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来宾市清理整顿各类交易场所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来政办发〔2012〕26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来华投资区管委,市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贯彻落实《
国务院关于清理整顿各类交易场所切实防范金融风险的决定》(国发〔2011〕38号)精神,清理整顿我市各类交易场所,切实防范金融风险,规范市场秩序,维护社会稳定,市人民政府决定成立来宾市清理整顿各类交易场所工作领导小组。现将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及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莫 桦 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
副组长:谭曦强 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覃敬钧 市金融办主任
成 员:蔡 茂 市金融办副主任
覃权耀 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
梁贻勇 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
张 捷 市委宣传部部务委员
覃彦梅 市发展改革委纪检组长
蔡 华 市工信委总工程师
潘凤梅 市科技局副局长
罗志广 市公安局副局长
覃保富 市监察局副局长
韦 彦 市财政局副局长
宋增霖 市国土资源局副局长
甘显汉 市农业局副局长
周耀忠 市商务局副局长
盘路航 市文化新闻出版局副局长
韦昌能 市林业局总工程师
张建忠 市国资委副主任
黄振雄 市广电局副局长
陈鲜荣 市法制办副主任
林 春 市地税局副局长
覃朝阳 市国税局副局长
陈锐明 市工商局副局长
梁海胜 人民银行来宾市中心支行副行长
陈宝旺 来宾银监分局副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金融办。办公室主任由覃敬钧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由市金融办、市国资委、市商务局、市文新局、市工商局有关负责人兼任。办公室工作人员从各成员单位抽调。
二、主要职责
(一)领导小组职责。
1.在市人民政府的领导下,统筹指挥协调我市清理整顿各类交易场所工作,切实有效地贯彻落实国务院、自治区关于清理整顿各类交易场所的方针和政策。
2.指导各有关部门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展各类交易场所清理整顿工作,督导建立对交易场所的规范管理制度。
3.决定清理整顿各类交易场所的重大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