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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系统继续深入扎实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3. 大力推进新技术推广应用。以2010年“建筑业十项新技术”为重点,加大推广力度,开展关键技术和工艺研发。认真做好工法的编写申报工作。房屋市政总承包一级企业要力争每年编制一部自治区建设工法,特级企业和部分有实力的总承包一级企业要力争每两年编制一部国家建设工法。
  4. 严格应急值守,加强应急管理能力建设。强化应急值守,确保信息畅通,严格24小时值班制度和领导带班制度,抓好重要时段、敏感时期安全生产值班和信息报送工作。 推进安全生产应急预案的修订、完善工作。2012年12月31日前完成《自治区建设工程重大质量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修订工作,提高预案的针对性和操作性。
  (六)强化基础建设,增强安全监管监察能力。
  1. 着力推进建筑施工安全标准化工作。严格按照《关于印发继续深入开展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桂建管〔2011〕91号)有关要求,以“项目自查、监理核定、企业自评、监督抽查”为基本方式,着力推进建筑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到2015年,全区所有建筑施工现场按照《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及有关规定进行评定,全部达到“合格”标准,50%以上的施工现场达到“优良”标准。
  2. 积极开展创建安全文明标准化工地活动。修订自治区建筑施工安全文明标准化工地评选管理办法,积极推进自治区建筑施工安全文明标准化示范工地建设。2012年力争创建8个“全国AAA级安全文明标准化诚信工地”、20个自治区建筑施工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示范工地、120个自治区建筑施工安全文明标准化工地,并在国有投资预选承包商评分时予以加分。
  3. 进一步加强安全教育培训。大力开展建筑安全生产培训和教育工作,加大对农民工安全教育培训力度,大力推进“平安卡”制度试点,坚持先培训、后上岗,未经培训合格不发放“平安卡”、不能上岗作业。同时做好施工企业“三类人员”和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考核工作,凡“三类人员”和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无证上岗的,一经发现,立即责令整改,力争持证上岗率达到100%。认真研究对监理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和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的安全生产知识专题培训,全面提高监理从业人员安全管理水平。
  4. 加强安全监督队伍建设。要不断加强建筑施工安全监督队伍建设,创新安全监督方式方法,提高监督人员的执法能力,努力造就一支公正廉洁、务实高效的建筑安全监管队伍。认真开展三年一次的监督机构和监督人员全面履职考核。编写监督员标准培训教程,做好新监督员岗前培训考核工作。继续实行监督员年度轮训制度。
  (七)切实抓好重要时段和重大节假日的安全生产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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