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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系统继续深入扎实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2. 市政运营(含风景名胜区和城市公园)。全面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人员的“一岗双责”安全责任制,切实加强对城市供水、排水、供气、供热、污水和垃圾处理、道路桥梁等市政设施运营安全监管工作,重点从安全教育宣传、安全稳定运营、应急体系建设等方面加大专项整治力度,确保各类市政设施(含风景名胜区和城市公园)安全稳定运营。
  3. 建筑施工企业。重点对企业贯彻落实桂建管〔2011〕8号文件情况、专职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建设、安全检查制度、安全投入制度、安全教育制度、班组建设、隐患排查治理等方面进行专项整治,从管理和技术两个方面加强安全生产保障能力。特别要加强对《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技术规范》(GB50720-2011)、《建筑施工升降机安装、使用、拆卸安全技术规程》(JGJ215-2010)、《建筑施工塔式起重机安装、使用、拆卸安全技术规程》(JGJ196-2010)、《龙门架及井架物料提升机安全技术规范》(JGJ88-2010)、《建筑施工门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128-2010)《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130-2011)等6部新规范的贯彻执行力度。
  4. 各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重点是各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安全生产专项整治部署情况;贯彻落实国发〔2010〕23号、国发〔2011〕40号和桂政发〔2011〕12号文件的情况;安全生产“一岗双责”责任制建立落实情况;层级监督检查工作开展情况;安全生产工作标准化工作推进情况;强化安全生产绩效考核,严格实行“一票否决”情况;安全生产指标控制以及通报、发布、考核制度建立完善等情况。
  (三)坚持落实责任,切实肩负起安全使命。
  1. 强化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认真贯彻执行企业负责人和项目负责人施工现场带班制度,切实落实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责任,严查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行为,严禁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组织生产,切实做到不安全不生产。2012年要以贯彻落实《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规范》( GB 50656-2011 )为契机,促进企业建立一套完整、实用、易用的安全生产管理系统。
  2. 切实落实部门安全监管责任。严格落实各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领导班子成员安全生产“一岗双责”责任制和建筑工程项目、市政运营安全“属地管理”原则,务必使各级领导高度重视,充分发挥好组织领导作用,切实做到全系统安全生产监管不留死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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