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县农委、县财政局关于2012年秀山县玉米覆膜栽培防灾减灾技术补助政策实施方案的通知
(秀山府办发〔2012〕67号)
各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
县农委、县财政局制定的《2012年秀山县玉米覆膜栽培防灾减灾技术补助政策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二〇一二年五月二十八日
秀山县2012年玉米覆膜栽培防灾减灾技术
补助政策实施方案
(县农委、县财政局)
为确保我县玉米覆膜栽培防灾减灾技术补助政策落到实处,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调动广大农民群众的生产积极性。根据重庆市农委、重庆市财政局《关于下发〈2012年重庆市玉米覆膜栽培防灾减灾技术补助政策实施方案〉的通知》(渝农发〔2012〕119号)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补助范围
我县中高山以及玉米主产区推广地膜覆盖和集雨节水侧膜栽培等技术的区域(实施区域点应相对集中连片,同时为减轻地膜覆盖对农田污染的威胁,方便残膜回收,建议使用厚度0.01mm的地膜,严禁使用厚度0.008mm以下的地膜)。
二、补助对象、补助标准和补助发放原则
(一)补助对象:自愿实施玉米覆膜技术的农民或开展植保、农机等社会化服务的服务组织(以下简称“服务组织”)。
(二)补助标准:每亩补助现金20元。
(三)补助发放原则:先作业后补助,先公示后兑现。
三、补助分配情况
县农委、县财政局根据市上下达给我县的总任务,结合我县实际,下达补助面积和金额(附件1)。各街道、乡镇要按照辖区内相关村(居)玉米覆膜种植面积制定实施方案,以正式文件下达计划并公示,同时报县农委和县财政局备案。(联系人:县农委刘健,电话:76662325;县财政局刘锋,电话:76668730)
四、申报、审核、公示和补助发放
(一)村级登记、核实(5月28日前)。村组干部、驻村干部根据本辖区乡镇政府制定的《玉米覆膜栽培防灾减灾技术补助政策实施方案》,对本片区内实施情况据实登记造册,形成《玉米覆膜栽培技术补助分户清册》(附件2),核实无误并经相关人员签字盖章后报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审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