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堰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2011年度全市扶贫搬迁工作先进单位的通报
(十政发〔2012〕8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十堰经济开发区、武当山旅游经济特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
2011年,全市各地各部门按照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部署,始终把扶贫搬迁作为各级政府为民办实事的重要工程来抓,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政府引导、群众自愿、部门参与、市场调节”的方针,把扶贫搬迁与城乡一体化建设、新农村建设、库区移民搬迁、生态移民搬迁、地质灾害搬迁等工作有机结合起来,积极探索扶贫搬迁的新路子,切实加强领导,统筹规划,整合资源,强化督办,稳步推进,圆满完成了省政府下达的年度扶贫搬迁任务,为改善困难群众生存发展环境、推进全市新农村建设做出了积极贡献。为表彰先进,进一步推动全市扶贫搬迁工作,经研究,决定授予丹江口市、郧西县、竹溪县 “2011年度全市扶贫搬迁工作先进单位”称号,并分别奖励10万元、6万元、4万元。
扶贫搬迁是新阶段扶贫开发工作的重要任务,也是从根本上解决贫困群众生存发展问题的有效途径,是一项民心工程。各地各部门要高度重视,认真总结经验,不断完善措施,进一步加大政策宣传和资金统筹力度,切实用好用活扶贫搬迁政策,狠抓各项工作落实,真正让需要搬迁的贫困户搬得出、稳得住、逐步能致富,为加快全市新农村建设、促进经济社会跨越式发展做出更大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