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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北海市开展以环境倒逼机制推动产业转型升级攻坚战工作方案的通知

北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北海市开展以环境倒逼机制推动产业转型升级攻坚战工作方案的通知
(北政发〔2012〕51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管委会,市直各事业、企业单位:
  《北海市开展以环境倒逼机制推动产业转型升级攻坚战工作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二○一二年六月五日

  北海市开展以环境倒逼机制推动产业转型升级攻坚战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开展以环境倒逼机制推动产业转型升级攻坚战的决定》(桂发〔2012〕9号)的部署,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迅速全面地开展环境风险和安全隐患大排查,彻底查找存在问题和薄弱环节
  (一)各县区、园区、相关部门和企业要集中力量、集中时间开展地毯式的大排查。要密切配合,统一部署、统一组织、统一行动,做到全方位、全覆盖,纵到底、横到边,及时查找和发现每个企业存在的环境风险和安全隐患。监管部门和企业要定期对外公布排查中发现的突出问题、薄弱环节和风险隐患,逐一建立档案和数据库,按照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五到位”的要求限期整改,对重大隐患进行挂牌督办整改,对逾期仍未达到整改要求的依法责令关停,坚决把污染和事故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
  负责单位:市环保局;协助单位:县区政府,市工信委、安监局、食品药品监管局、水利局,北海海事局,各管委会。
  (二)开展有色金属企业环境风险和安全隐患排查。重点排查全市铅、锌、锡、砷、铬、汞、铜、镍、稀有金属采选与冶炼、再生资源回收与加工等重金属污染物产生企业,掌握重金属企业整体污染范围、程度、途径以及生产工艺环节、产污工序、污染物种类数量和排放、污染处理设施建设与运行、固体废物、危险废物处置和转移以及重点区域的污染情况,检查企业的相关审批手续、环保和安全设施“三同时”、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重大危险源监控责任制等落实情况。
  负责单位:市环保局、安监局;协助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工信委、国土资源局,县区政府,各管委会。
  (三)开展电解锰、电镀等其他涉重金属行业企业环境风险和安全隐患排查。重点排查电解锰、制革、电镀、铅蓄电池、铁合金等涉重金属污染物排放企业厂区雨污分流设施,污染处理设施建设与运行,原料堆存情况,废水、废渣中重金属类别、数量、污染程度,渣场防渗漏,渗滤液收集处理,废气收集处理,危险废物储存处置,检查企业的相关审批手续,落实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及相关应急设备设施配套情况。
  负责单位:市环保局;协助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工信委、国土资源局,县区政府,各管委会。
  (四)开展煤矿及非煤矿山安全隐患排查。煤矿重点排查井工矿井水害防治,特别是采空区、相邻矿井及废弃老空(窿)积水防治措施落实情况;矿井“一通三防”管理,特别是瓦斯防治工作“十条禁令”和煤矿安全监管监察工作“十项要求”落实情况;非煤矿重点排查露天矿山不分台阶开采、爆破安全距离不足、排土场和赤泥库堆排不规范等隐患;尾矿库下游危险区域居民、安全超高与干滩长度及监测设施等达不到设计或规程要求、排洪溢流系统设施畅通情况、库周边非法开采及库内违法挖砂等隐患;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和监控责任制、预警、预报和应急处置物资落实情况等。
  负责单位:市国土资源局;协助单位:市安监局,县区政府。
  (五)开展制糖、淀粉、酒精企业环境风险排查。重点排查企业污染防治设施是否正常运行,是否稳定达标排放,废水中化学需氧量等污染物数量、污染程度,企业落实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及相关应急设备设施配套情况。
  牵头单位:市环保局,协助单位:市工信委、安监局,县区政府。
  (六)开展造纸企业环境风险与安全隐患排查。重点排查企业废水治理及达标排放、制浆碱回收废液与白泥处置和综合利用、厂区雨污分流和污污分流、污染处理设施建设与运行、企业落实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及相关应急设备设施配套情况等。
  牵头单位:市环保局,协助单位:市工信委、安监局,县区政府。
  (七)开展危险化学品生产、运输、经营、使用、储存环境风险和安全隐患排查。全面排查生产、使用、储存(含管道输送)危险化学品企业和建设项目,重点排查企业是否取得环保、安全等行政许可,建设项目是否落实环保、安全设施“三同时”,危险化工工艺和有毒化学品是否安装自动化控制系统,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是否安装温度、压力、液位和泄漏报警自动监测监控系统,毒性气体和易燃气体是否设置紧急切断装置,临江河湖海和位于城区的企业是否配备事故状态下“清净下水”收集设施等。
  牵头单位:市环保局、安监局;协助单位:市交通运输局。
  (八)开展食品药品安全隐患排查。重点排查食用农产品生产、食品生产经营、保健食品、药品、医疗器械等企业存在的安全隐患,生产经营过程中产生的废渣、废水、废气等废弃物的处理情况;是否存在无证无照生产经营、制售假冒伪劣食品药品、非法添加和滥用添加剂等行为。
  负责单位:市食品药品监管局、环保局、工商局;协助单位:市商务局、质监局、农业局、水产畜牧兽医局,北海检验检疫局。
  (九)开展核辐射环境风险和安全隐患排查。重点加强对矿产采选、冶炼等伴有放射性污染生产企业的放射性污染隐患排查,摸清放射性污染源数量、分布、污染程度与范围、放射性废物产生量与处置方式及存在问题。对使用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等核技术利用单位进行辐射安全综合检查,检查是否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要求办理辐射安全审批手续,辐射安全规章制度是否健全并落实,放射性废物是否按照国家规定安全处置等。
  负责单位:市环保局;协助单位:县区政府,市工信委、国土资源局、公安局、卫生局。
  (十)开展建材、电力企业污染及安全隐患排查。重点排查建材行业中机立窑水泥生产企业、电力行业中火电企业二氧化硫等废气处理设施的建设和运行情况,排查火电企业锅炉和危险特种设备等安全隐患,检查企业落实环保和安全设施“三同时”及落实突发环境、安全事件应急预案及相关应急设备设施配套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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