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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高等中专学校招生委员会关于做好2012年高职院校对口中职学校自主招生三二分段转段选拔考核工作的通知

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高等中专学校招生委员会关于做好2012年高职院校对口中职学校自主招生三二分段转段选拔考核工作的通知
(粤教高函〔2012〕60号)


各地级以上市及顺德区教育局、招委会,各试点高等职业院校、省属中职学校:
  根据《广东省高职院校对口中职学校自主招生三二分段转段选拔考核实施办法(试行)》(粤教高〔2012〕1号),为做好2012年高职院校对口中职学校三二分段转段选拔考核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2010年被试点中职学校录取并在三二分段试点专业就读,且有广东户籍、正式学籍的学生。
  二、试点院校、专业及计划
  (一)试点院校
  广东机电职业技术学院、广东工贸职业技术学院、广东交通职业技术学院、广东水利电力职业技术学院、广东科学技术职业学院、广州番禺职业技术学院、中山火炬职业技术学院、顺德职业技术学院、东莞职业技术学院、清远职业技术学院等10所高职院校;以及相对应的教育系统公办49所省级重点以上(含省重)中等职业技术学校(见附件2)。
  (二)专业及计划
  试点高职院校试点专业和招生指导性计划见附件2。试点招生计划纳入相应高职院校2013年度招生总计划。试点高职院校可以根据对口中职学校试点专业的招生规模和学生素质情况,申请增加或减少招生计划。
  三、考核要求
  (一)转段选拔考核应以高职院校人才培养要求为依据,以综合素质、职业核心能力和专业技能考核为重点,主要考核学生的专业理论和专业技能。专业理论考核由高职院校采取笔试、认定等方式开展;专业技能考核由高职院校在对口中职学校开展,采取实操、面试等方式进行,重点考核学生的综合实践动手能力。原则上,专业理论考核成绩占40%,专业技能考核成绩占60%。高职院校可以整合专业理论和专业技能考核,具体内容和考核方式由试点高职院校会同中职学校自行制定。
  (二)试点专业学生在校期间获广东省中等职业学校技能大赛一等奖和获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一、二、三等奖者,由试点高职院校会同中职学校填写《高职院校对口中职学校三二分段试点免于考核申请表》(附件3),经省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复核,可以免予参加高职院校考核,就读相对应专业。
  (三)转段选拔考核的学生须在第五学期前获得相应专业对口的下列资格证书之一:1.获得广东省教育考试院颁发的专业技能课程等级证书B级以上证书;2.国家职业资格中级(含)以上技能等级证书;3.省(厅)局级行政部门或省级以上行政(厅)局授权的省级(含)以上行业学会颁发的中级(含)以上职业技能等级证书;4.获得广东省中职学校技能比赛优秀奖以上,或市级中职学校技能比赛一、二、三等奖。
  试点院校招生专业对以上资格证书的具体要求,由高职院校在转段选拔考核工作方案中规定。艺术类等无职业资格证书的专业,由高职院校填写《高职院校对口中职学校三二分段试点免职业资格证书申请表》(附件4),经省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审批通过后,可以免予取得职业资格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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