贺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村级防灾减灾信息员队伍的通知
(贺政办发〔2012〕95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平桂管理区管委,市政府各副处级以上单位:
我市地处亚热带,地形复杂,各种自然灾害频繁发生,每年都给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造成损失。积极开展防灾减灾工作,及时准确地报送灾害信息,不仅关系到自然灾害的预防预警预报、应急处置、救援救助,也关系到各级党委、政府和各职能部门能否及时掌握灾害动态和发展趋势,迅速采取有效措施最大限度地减少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损失。为进一步做好我市防灾减灾工作和灾害信息的及时准确报送,完善自然灾害救助应急体系和加强基层民政能力建设,构建我市“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防灾减灾信息全覆盖网络,实现市、县(区、管理区)、乡镇(街道)、村(社区)四级防灾减灾信息联动机制,根据《
民政部关于进一步做好灾害信息员队伍建设工作的指导意见》(民发〔2009〕140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经市人民政府同意,决定建立贺州市村级防灾减灾信息员队伍。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通过建立村级防灾减灾信息员队伍,达到及时准确报送灾情和有效预防灾害,从而进一步完善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提升我市救灾能力。
二、总体目标
按照《国家综合减灾“十一五”规划》要求,立足救灾工作的长远发展,以全面覆盖、健全管理、提高能力为核心,按照统筹规划、因地制宜的原则,每个行政村和城镇社区至少要设立1名防灾减灾信息员,多灾易发和重大灾害隐患村(社区)可适量多配,全市计划建成一支人数达750多人的防灾减灾信息员队伍。根据我市实际,现行行政村(社区)的村级民政联络员(即村级民政专干)由乡镇(街道)聘任为本行政村(社区)的防灾减灾信息员,全面负起该行政村(社区)的防灾减灾工作和灾害信息报送工作。要多配信息员的村(社区)可在村(社区)“两定干部”中推荐产生并聘任。各县(区、管理区)要在2012年5月31日前完成信息员基本情况统计工作,并将建立的档案资料上报市民政部门备案,同时,在2012年6月10日前完善相关管理制度并开始承担防灾减灾宣传和信息报送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