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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广东省委宣传部、广东省文明办、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新闻出版局关于开展2012年广东省“千万少年快乐阅读”系列活动的通知


  附件2:
  争当“阅读之星”活动实施方案

  一、活动主题
  快乐阅读、阅读快乐,阅读群星闪烁,书香溢满校园。
  二、活动对象
  全省中小学生(含中职学生)。
  三、活动内容要求
  (一)争当“阅读之星”活动由4个必达内容和1个加分内容组成。
  1.必达内容
  (1)有一定的课外阅读量(占总分15%)。
  “阅读之星”每学年度课外阅读书量和心得数量参考标准

年 级

年级

年级

年级

年级

年级

年级

初中

普通高中

中职学校

阅读书量(本)

20

30

40

50

50

50

60

70

60

心得数量(篇)

3

5

7

8

10

15

15

20

15


  (2)有浓厚的课外阅读兴趣(占总分25%)。如在市、县(市、区)级阅读活动中表现突出并取得成绩,阅读的内容广泛,有个人的阅读倾向,能影响带动同学参与阅读等。
  (3)有较好的阅读习惯(占总分35%)。如有每天读书的习惯,有摘录或写读后感、书评的习惯等。
  (4)有读书笔记、心得或读书卡(占总分25%)。读书笔记、心得真实感人、有独特见解,读书卡图文并茂、记录清楚。
  2.加分内容
  南方分级阅读研究中心按照国家版权中心评定的《中国儿童青少年分级阅读内容选择标准》和《中国儿童青少年分级阅读水平评价标准》,通过组织专家命题建立阅读测试题库。有条件的地区可组织参评学生登录小伙伴网(www.xiaohb.cn)进行阅读能力测评。测评成绩可酌情加分,但最高不超过总分的10%。
  (二)争当“阅读之星”活动设省级“阅读之星”260名(含百佳“阅读之星”100名),“阅读之师”100名,“阅读校长”50名。
  四、推荐“阅读之星”办法
  (一)报送材料
  1.推荐表(可在省教育厅网站或小伙伴网下载)。
  2.参评学生、教师、校长简介(侧重介绍参加读书活动情况)以及彩色一寸照和生活照各一张(照片须是JPG格式,200万以上像素)。
  3.参评学生参加各类读书活动优秀作品2篇以上(须是校级以上活动获奖或在有关刊物发表,用A4纸手写或电脑打印皆可)。
  (二)报送方式
  由各地级以上市及顺德区教育局按照多于分配名额(见附表)20%的推荐名额数量,于2012年11月15日前将材料统一报送南方分级阅读研究中心(地址:广州市广州大道中289号南方日报社708室,邮编:510601,联系电话:020-87363262,监督电话:020-87375788),同时须将所有报送材料的电子版发到电子邮箱:ydzx@vip.xiaohb.cn。活动设举报信箱:service@vip.xiaohb.cn,接受社会及学校监督。
  (三)省级“百佳阅读之星”从260名省级“阅读之星”中选拔产生,以组织专家评审为主要依据,辅以网络投票结果为参考。各参评学生可登录小伙伴网创建个人博客,展示形象风采,并与投票链接。各地中小学生可于2012年12月10-20日登录小伙伴网对260名省级“阅读之星”进行投票。

  附表:争当“阅读之星”活动名额分配表

地区

阅读

之星

阅读

之师

阅读

校长

地区

阅读

之星

阅读

之师

阅读

校长

广州

28

9

3

江门

12

5

3

深圳

18

9

3

阳江

14

3

2

珠海

8

3

3

湛江

14

5

2

汕头

6

5

2

茂名

12

5

2

佛山

12

4

2

肇庆

8

4

2

韶关

11

5

2

清远

8

4

2

河源

10

4

2

潮州

11

3

2

梅州

13

5

2

揭阳

5

5

2

惠州

13

4

3

云浮

10

3

2

汕尾

12

3

2

顺德

6

2

1

东莞

15

5

3

合计

260

100

50

中山

14

5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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