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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地方税务局公告2012年第3号――关于重新公布《土地增值税预征管理办法》的公告
山西省地方税务局公告
(2012年第3号)
根据省政府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要求,《关于印发<土地增值税预征管理办法>的通知》(晋地税税一发【2005】6号)有效期已满5年,但仍继续适用,现对上述税收规范性文件重新公布。
文件的执行时间仍以原文件执行时间为准。
特此公告。
二〇一二年一月十二日
山西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印发《
山西省土地增值税预征管理办法
》的通知(晋地税税一发〔2005〕6号)(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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