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卫生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医疗卫生系统“三好一满意”活动2012年工作方案的通知
(粤卫办〔2012〕29号)
各地级以上市卫生局、深圳市卫生和人口计划生育委员会,佛山市顺德区卫生和人口计划生育局,部属、省属驻穗医药院校附属医院、厅直属医疗机构、各有关单位:
根据《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全国医疗卫生系统 “三好一满意”活动2012年工作方案的通知》(卫办医政发〔2012〕24号)及2012年全国医疗卫生系统“三好一满意”活动工作会议、视频会议精神,我厅制定了《广东省医疗卫生系统“三好一满意”活动2012年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全省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要按卫生部和省的方案及有关工作部署,进一步巩固和扩大2011年活动成果,科学制定本地区、本单位的活动实施方案。卫生行政部门应于2012年5月20日前将本地区2012年活动实施方案报上一级卫生行政部门备案,医疗机构应于2012年5月20日前将本单位活动实施方案报核发其《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卫生行政部门备案。
请各地级以上市卫生行政部门和各有关医疗卫生单位按照要求,于每月12日前和25日前,将本辖区(本单位)半月内开展活动的进展情况和下半月工作安排以电子邮件形式报省卫生厅“三好一满意”活动办公室,重要活动随时上报。
联系人:罗灿、项芳,联系电话:020-83801862,传真:020-83808941,活动专用电子邮箱:gdshymy@126.com。
附件:广东省医疗卫生系统“三好一满意”活动2012年工作方案
广东省卫生厅
二〇一二年五月八日
附件
广东省医疗卫生系统“三好一满意”活动2012年工作方案
根据《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全国医疗卫生系统 “三好一满意”活动2012年工作方案的通知》(卫办医政发〔2012〕24号)及2012年全国医疗卫生系统“三好一满意”活动工作会议、视频会议精神以及2012年广东省医政工作要点,制定本方案。
一、2012年工作目标
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紧密结合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和“为民服务创先争优”活动,在巩固2011年活动成果的基础上,创新思路,继续坚持以人为本,以病人为中心,以人民群众满意为出发点和落脚点,进一步加强医疗卫生系统内部管理,突出提升医疗服务水平,大力改进医疗质量,树立典型,弘扬高尚医德,加强行业作风建设,切实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进一步改善群众看病就医感受,提高患者和社会满意度,保障人民群众健康权益,促进社会和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