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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鲜活农产品流通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


  以产销衔接为重点,加强农产品流通基础设施建设;以创新流通模式为突破,提高流通组织化程度;以完善流通链条为基础,减少流通环节、降低流通成本。按照扶优扶强的原则,通过3-5年的努力,在全省建成以农产品批发市场为中心,以集贸市场、菜市场、社区菜店、生鲜超市、平价商店为基础,以各类农产品经销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农民经纪人为补充,以现代物流、连锁配送、电子商务等现代流通业态为先导,布局合理、功能齐全、制度完善的鲜活农产品市场体系,保障鲜活农产品市场供应和价格稳定。

  四、重点任务

  (一)加强规划指导,促进市场合理布局。结合全省现有农产品批发市场实际,进行充分调研,深入摸底,按照“统一规划、因地制宜、合理布局、依托产业、适度超前”的原则,编制完善全省农产品市场体系发展规划,明确市场布局和重点发展方向,防止重复建设。在区域布局上,依托我省特色优势农产品产地,按照市场规模、区域位置、发展规模、市场定位、交通运输等条件,新建或改造一批区域性大型农产品批发市场和物流中心,逐步形成以大型批发市场为中心,区域综合批发市场为纽带,县乡集贸市场为骨干,零售经营门店、超市和社区直销网点为基础的鲜活农产品市场网络。

  (二)加强流通基础设施建设,提升流通现代化水平。加快农产品批发市场流通基础设施建设,切实解决市场服务功能不够完善,辐射带动能力较弱等问题。依托我省马铃薯、洋葱、高原夏菜、果品、中药材、牛羊活畜等特色大宗农产品产地,继续加大对大型农产品批发市场和区域综合市场的扶持力度,重点支持农产品冷链流通、质量安全可追溯和物流配送三大系统建设,加强检验检测、结算、信息、监控、废弃物处理五大中心建设,不断提升服务功能,发挥重点市场示范作用和辐射效应。突出抓好蔬菜、瓜果、肉类、水产品等鲜活农产品批发市场升级改造,不断提高优势农产品市场营销水平,在已有43个大型农产品批发市场基础上,重点改造提升10个大型农产品批发市场和50个区域性专业批发市场,全面推进农产品流通规模化、标准化。开展农产品直接采购和冷链系统及物流配送中心建设试点,推进规范包装,强化信息服务,发展现代流通,壮大市场主体。

  (三)大力推进产销衔接,减少流通环节。积极争取国家“农超对接”试点项目建设。使用省商务发展资金继续推动农超对接、农校对接、农批对接等多种形式的产销衔接,扶持鼓励批发市场、大型连锁配送企业等流通企业与农产品生产基地、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建立长期稳定的产销关系,有条件的城市要积极发展周末“车载市场”,减少流通环节。鼓励和培育建立农产品流通行业协会,切实提高农产品流通组织化程度。要努力建设鲜活农产品“旺吞淡吐”的调控平台,引导农产品均衡上市,切实解决农产品销售渠道不畅、农民丰产不增收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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