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卫生厅办公室关于印发2012年全省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专项整治活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粤卫办〔2012〕27号)
各地级以上市卫生局、深圳市卫生和人口计划生育委员会,佛山市顺德区卫生和人口计划生育局,部属省属医药院校附属医院及厅直属各医院:
为进一步巩固2011年全省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专项整治活动成果,促进抗菌药物合理使用,有效控制细菌耐药,保证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根据《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继续深入开展全国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专项整治活动的通知》(卫办医政发〔2012〕32号)要求,我厅决定2012年继续深入开展全省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专项整治活动并组织制定了《2012年全省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各地级以上市卫生行政部门和医疗机构要在认真总结2011年专项整治工作的基础上,按照2012年工作方案要求,巩固和扩大2011年专项整治活动成果,科学制订本辖区本机构工作方案,并认真组织实施。有关工作方案和工作情况及时报我厅医政处。
联 系 人:省卫生厅医政处 王琳、郭未艾;
联系电话:020-83813425;
传 真:020-83813425;
电子邮箱:wstyizhengchu@126.com。
广东省卫生厅办公室
二〇一二年五月四日
2012年全省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专项整治活动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巩固2011年全省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专项整治活动成果,促进抗菌药物合理使用,有效控制细菌耐药,保证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根据《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继续深入开展全国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专项整治活动的通知》(卫办医政发〔2012〕32号)要求,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要求,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突出重点、集中治理、健全机制、持续改进”的工作思路,将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专项整治活动作为“三好一满意”活动和“医疗质量万里行”活动的重要内容,统一组织、统一部署、统一安排、统一实施,围绕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中的突出问题和关键环节进行集中治理,务求实效。完善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长效工作机制,提高抗菌药物临床合理应用水平,保障患者合法权益和用药安全,为人民群众提供安全、有效、方便、价廉的医疗卫生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