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工作要求
(一)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高度重视学校卫生监督检查工作,根据该计划要求,结合2011年学校卫生存在的突出问题,制定本辖区学校卫生监督具体实施方案,提供必要的经费及人员支持,培训、组织、指导本辖区开展监督检查工作。
(二)各级卫生监督机构要主动深入学校,突出重点,认真履行职责,协助学校建立完善卫生管理制度。充分发挥卫生监督协管作用,摸清辖区学校底数,建立学校卫生监督档案。
(三)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及监督机构要落实《
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卫生管理与监督工作的通知》(卫办监督发〔2010〕30号)文件要求,加强学校卫生监督科室设置和人员培训,积极与教育部门的沟通合作,共同组织监督检查,对落实整改意见存在困难和问题的学校要协同教育部门研究,提出解决方案和措施,或向当地政府部门通报。对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要依法查处,对在执法中发现好的典型、重大案件,要及时总结上报。
(四)请各地登录卫生部卫生监督中心网站(http://www.jdzx.net.cn)上的“全国卫生监督信息报告系统”进行数据填报。11月30日前各地市完成各项数据填报工作,并将本市汇总表书面材料和工作总结加盖公章后寄至广东省卫生监督所公共卫生监督科,电子文档发至联系邮箱。
联 系 人:彭国超
联系电话:020-84469697
传 真:020-84461299
电子邮箱:gdwsjd@vip.163.com
附表:5-1. 2012年学校传染病防控工作检查汇总表(略)
5-2. 2012年学校教学环境生活设施卫生监督检查汇总表(略)
5-3. 2012年学校饮用水卫生监督检查汇总表(略)
附件6
2012年打击无证行医和
非法采供血重点监督检查计划
一、检查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
医疗机构管理条例》、《
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
血液制品管理条例》、《
血站管理办法》和《
单采血浆站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