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切实做好2012年农村实事工程的意见
(宁政发〔2012〕94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府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大力实施农村实事工程,是发展现代农业、建设美丽乡村的重要手段,也是保障和改善农村社会民生,推动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重要举措。为切实做好今年的农村实事工作,现提出以下意见:
一、总体工作要求
紧紧围绕建设更高水平全面小康社会、率先实现基本现代化的目标,根据《关于切实做好第三轮农村实事工程的通知》(宁政发〔2009〕155号)四年规划,结合贯彻《关于坚持统筹为要加强现代农业农村建设的意见》(宁委发〔2011〕51号),切实按照发展现代农业、建设都市美丽乡村和农民幸福家园的要求,周密安排2012年度农村实事工程目标任务,进一步提高组织程度,加大投入力度,着力改善农民生产生活条件,确保让农民得到新的更多的实惠。
二、具体目标任务
(一)农村人才工程
1、农业技术培训。开展农业实用技术培训8万人,职业农民培训1万人。
2、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完成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5万人次。开展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5.25万人次,其中创业培训2500人次,本市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4万人次,外来务工者技能提升培训1万人次。
3、培养农村科技带头人。面向海内外引进4名农业高层次创业创新人才,培育12名推进农业科技成果产业化的创业创新人才。
4、农业科技创业。开展农业科技创业行动,力争在农业特色产业方面孵化农民创业者30名。
5、“大学生村官”队伍建设。做好985高校毕业生来宁驻村实习工作,并从中择优选聘大学生村官。健全大学生村官长效管理和有序流动机制,出台《南京市事业单位面向大学生村官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及大学生村官创业扶持小额贷款政策。
6、农村中等职业免费教育。实施2200名农村中等职业学校涉农专业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免学费教育。
(二)农民健康工程
7、农村医疗卫生服务。2012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人均筹资标准为:六合区、溧水县、高淳县不低于400元/人/年,其他区县不低于450元/人/年。
8、实施孕前优生服务。依托村级“世代服务室”,全市人口和家庭公共服务室建设覆盖率达88%以上,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覆盖率达到80%,0-3岁婴幼儿早期发展工作推进率达80%以上。父母年满60周岁独生子女家庭年补助标准提高24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