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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印发推动有保有压电力供应调节上新水平行动方案的通知

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印发推动有保有压电力供应调节上新水平行动方案的通知
(粤经信电力〔2012〕427号)


各地级以上市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顺德区经济促进局:

  现将《推动有保有压电力供应调节上新水平行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各市(区)、各处室实际情况,认真贯彻落实。执行中进展情况、问题及建议,请及时与我委电力能源处联系。

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二○一二年六月七日

推动有保有压电力供应调节上新水平行动方案

  为贯彻落实汪洋书记、小丹省长5月21日在经济工作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按照委党组的工作部署,在保障电力供应要有保有压上有新突破,采取措施解决当前影响企业生产经营用电问题,特制订本工作方案(列在分工项目前面的为牵头处室,其他为参与处室)。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稳增长、调结构、惠民生”主题,坚持增加有效供给与推进结构调整、合理控制能源消费总量相结合;坚持保障重点与抑制不合理需求、推进节能减排相结合;坚持企业自觉参与和必要的政策推动相结合,以加强电力运行调控为手段,以充分挖掘电力供应能力为重点,以深入开展电力需求侧管理为突破,以营造全社会节约用电氛围为保障,科学分配有限电力资源,切实提高电力利用效率,为“加快转型升级,建设幸福广东”提供安全高效电力支撑。

  二、工作目标

  供电能力得到充分发挥,有保有压的电力供应调节水平得到有效提升,按照“有保有压”的原则,初步实现用电分级管理和分类管理,形成安全稳定有序的供用电秩序,缓解用电结构性矛盾,为人民群众生活和生产提供稳定可靠的电力供应,为“加快转型升级,建设幸福广东”创造良好条件,初步建立与经济社会平稳健康发展相适应的电力供应模式,将电力紧缺对经济社会的影响降至最低。

  -- 电力消费总量控制目标:全省全社会用电量增长控制在9%以内;

  -- 最大错峰负荷控制在全社会最高负荷需求的9%以内;

  --工业用户负荷监控率达到95%以上;

  --正常情况下,居民用电、农业用电不参与全省错峰用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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