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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黄石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五)建设管理局
  依照市政府授权,编制开发区城市建设、建筑业、房地产业、市政公用事业发展计划和开发区管委会承担的基础、配套设施项目开发中长期计划和年度计划,经批准后组织实施;负责进区项目的“三通一平”;负责开发区建设工程的预算、设计、竣工验收和结算工作;协调开发区范围内房屋拆迁和安置补偿工作;协调指导开发区城市基础设施、市政公用设施管理、园林绿化管理、市容环卫管理、环境保护和城建监察工作;负责开发区内的房地产开发和房地产交易管理,办理发放房屋产权证;负责建筑市场管理、工程质量管理、建设工程招投标、安全监察等工作,核发施工许可证;负责开发区旅游事务的开发和管理工作。
  (六)社会发展局(教育卫生文化局)
  负责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编制开发区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负责群体性事件应急综合协调和处置管理工作;负责民族宗教工作;负责防范和处理“法轮功”及其它社会有害气功工作;负责计划生育工作;负责民政优抚、人武双拥、残联、殡葬、防灾救灾和基层政权建设等工作;负责农业综合开发和管理工作;负责林业管理和森林防火以及动物保护工作;负责水利水产和防汛抗旱工作;负责畜牧兽医和动物检验检疫工作;负责开发区基础教育事业的总体规划,检查督促开发区基础教育机构贯彻落实教育法律法规;负责开发区教育教学活动的组织、指导、管理和服务工作;负责开发区教师队伍的建设和管理工作;负责学校基本建设,改善办学条件;负责组织、指导、协调和管理群众文化活动;建设和管理文化场所、文化阵地、文化设施;贯彻执行卫生工作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研究制订卫生管理措施,抓好辖区内医务人员的培训工作;负责开发区医疗行政管理,组织开展重大疾病的综合防治;负责开发区食品药品卫生监督管理工作。
  (七)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贯彻执行中央有关组织建设和干部工作的路线、方针、政策以及市委和开发区党工委关于组织工作方面的决议、决策;负责全区各部门单位和各领域党建工作;负责指导协调人才引进、培训、管理等工作;负责制订开发区宣传思想工作规划并提出宣传思想工作具体措施;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干部职工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负责对外宣传工作,组织、协调对外新闻报道和新闻舆情工作;负责开发区统一战线工作;负责开发区机构、编制和人事管理工作;负责区直属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的继续教育培训和职称申报工作;负责失地农民劳力安置和社会保险等社会保障工作;负责开发区劳动就业管理工作;负责开发区信访工作;负责开发区工会等群团组织建设管理工作;负责开发区机关老干部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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