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是支持中小企业应用电子商务。认定一批电子商务平台为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机构,在中博会开展中小企业信息化应用推广活动,围绕“两化融合”推广电子商务等方面的适用技术或模式。2012年底认定5家以上电子商务平台为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机构。(中小企业局负责)
四是推进国际采购中心电子商务建设试点。依托认定的广东商品国际采购中心,强化电子商务支撑能力,显著提升国际采购中心电子交易比例,实现国际采购中心实体与电子商务相互促进。2012年底前,至少支持10家国际采购中心开展电子商务平台建设。(生产服务业处牵头)
(六)加强服务,打造一流的电子商务综合服务体系
一是建立“广东省电子商务服务中心”, 为电子商务平台、“网店”、传统企业等提供电子商务咨询、物流、技术、支付、代运营等综合服务,率先进驻大型批发市场开展电子商务综合服务试点。二是加大力度建设国际电子商务信用平台,完善电子商务信用体系。三是建设南方现代物流公共平台,提高电子商务物流效率,促进物流服务与电子商务融合。2012年底成立“广东省电子商务服务中心”。(生产服务业处牵头)
(七)加大支持,努力为电子商务发展提供资金保障
一是研究成立电子商务投融资基金,引导社会资本投资我省电子商务行业。2012年底前争取出台“基金”设立方案。(生产服务业处牵头)
二是争取省财政设立电子商务专项资金,从2012年到2015年,每年安排专项资金引导和扶持电子商务发展,推动电子商务模式和技术创新,扶持企业做大做强。2012年底争取完成报批等手续。(生产服务业处牵头)
四、加强领导
(一)健全协调机制。在省信息化领导小组工作机制下,成立电子商务专责小组,统筹协调推进电子商务发展工作。委内各处室要加强协调,密切配合,形成工作合力。2012年底成立专责小组。(生产服务业处牵头、信息化推进处配合)
(二)强化信息沟通。各有关处室在6月15日前报送本处室具体工作计划,在7月10日和10月10日前报送季度工作进展情况,在12月1日前将有关工作总结报送生产服务业处汇总。(生产服务业处牵头,有关处室配合)
(三)加强监督指导。各有关处室要深入基层,指导各地市贯彻落实本行动方案。人事处、监察室将对工作表现突出的处室予以通报表彰并研究奖励的办法;对不负责任、推诿扯皮、敷衍塞责的处室及其主要领导进行通报批评和行政问责,取消年终评优评先资格。(人事处、监察室、生产服务业处分别负责,有关处室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