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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印发推动政银企合作取得新突破行动方案的通知


  (三)加大重点项目建设资金引导与支持。

  一是协调解决现代产业500强和100个重大经信项目建设资金。建立项目定期联系制度,突出抓好全省100个动态联系重点项目。主动协调有关部门帮助企业解决建设中遇到的资金困难和问题,推进项目尽早建成投产、发挥效益。(技改处主办)

  二是推动民营招商活动项目银行贷款。进一步加大民企招商成果跟踪落实力度,切实加强推动民企招商项目落实的统筹协调,组织民企招商项目建设单位集中向银行推介招商项目,切实推动招商项目的贷款融资。(技术进步处主办)

  三是支持重点园区和产业转移企业融资。鼓励开发区、企业等市场主体参与园区建设,积极探索托管建设、股份合作、产业招商等新型合作模式,在有条件的园区推行金融资本、地产资本和工业资本“三资融合”的新型合作开发模式。落实重点园区重点产业贴息资金支持政策,推进省市联动担保平台建设,支持重点园区符合条件的企业通过改制上市和发行企业债券、产业基金等方式直接融资。(园区处主办)

  (四)加强政银企对接的基础与服务工作。

  一是建立1000项重点项目库。今年四季度,编制战略性新兴产业、先进制造业和传统产业等领域重点项目、重点企业的技术改造项目投资计划和专项导向目录,建立1000个以上项目的重点项目库,切实掌握全省工业商贸重点项目开工建设和投资规模情况。(技改处主办)

  二是监测全省工业商贸重点企业信贷情况。继续建立健全全省工业商贸重点企业机制,加强与重点企业的沟通联系,切实掌握重点企业在银行贷款、企业债券、上市融资等方面的情况。(运行处主办)

  三是扶持中小企业融资服务示范机构。引导金融机构、投资基金、私募股权基金等支持民营企业技术创新和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继续认定和扶持一批中小企业融资服务示范机构,为广大中小企业投融资提供良好的服务。(技术进步处主办)

  四是发挥专项资金的引导与联动作用。贯彻落实好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循环经济、技术改造、战略性新兴产业等国家和我省的优惠政策,在使用安排战略性新兴产业、产业结构调整、节能、中小企业、信息化等我委掌握的专项资金上,对企业获得银行贷款的项目予以优先支持。争取今年3季度前下达项目计划和资金计划,充分发挥专项资金的引导、撬动、倍增的作用,进一步调动银行和社会资本的积极性,加大对我省重点产业、重点区域、重点企业的支持。(技改处、创新处、节能循环处、园区处、生产服务业处、软信处、技术进步处主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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