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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印发推动政银企合作取得新突破行动方案的通知

  三是突出抓好战略性新兴产业政银企合作专项落实。用好省战略性新兴产业政银企合作专项资金,实施骨干企业培育计划和重大项目建设跟进,引导省内大中型银行优先扶持已认定的100家省战略性新兴产业骨干企业和120家省战略性新兴产业培育企业发展壮大,配合有关市和产业基地支持建设一批对行业整体水平提升具有关键作用的战略性新兴产业重大项目。(创新处主办)

  四是深化与国开行广东省分行的合作。落实好《关于与国家开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东省分行签署“十二五”时期开发性金融合作备忘录》,积极向国开行推介重点融资项目,充分利用国开行通过提供贷款、债券等安排不低于200亿元的综合金融服务额度,为我省工业、商贸和信息化领域有关项目提供全面的融资、融智支持。(生产服务业处主办)

  五是大力开展中小企业融资对接活动。联合有关地市组织开展若干场政银担企融资合作洽谈活动、融资服务推介会、股权融资活动和投融资论坛等形式的融资对接活动。重点组织一场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自主创新和转型升级项目与示范机构的对接活动。(技术进步处主办)

  (二)创新企业融资方式。

  一是培育发展融资租赁业。认真落实商务部《关于“十二五”期间促进融资租赁业发展的指导意见》,推动社会资本设立融资租赁公司,支持企业申报商务部内资融资租赁试点企业,大力推进专门服务于我省装备制造和技术改造的融资租赁业的培育发展,进一步拓宽我省企业融资渠道。(生产服务业主办)

  二是加快发展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推动成立广东省中小企业信用担保基金,开展信用担保机构征信评级,进一步完善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备案管理,落实国家对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的财政扶持、税收优惠政策,引导信用担保机构加大产品与服务创新。(技术进步处主办)

  三是积极推广中小企业集合票据。鼓励各地政府与金融机构通过“区域集优”等融资模式为符合条件的中小企业发行集合票据。(技术进步处主办)

  四是拓展民营企业融资渠道。按照“培训一批、改制一批、辅导一批、报审一批、上市一批”的原则,加大民营企业上市培育工作力度;组织一批民营企业投融资对外合作项目,通过组织开展民营企业海外上市研修工作,帮助中小企业打开国际资本市场融资渠道;支持民营企业以股权融资、项目融资、知识产权抵押等方式筹集技术创新资金。(技术进步处主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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