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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昆明市杜绝地沟油流入餐饮服务环节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

  (四)巩固成果阶段(2012年8月1日-8月31日)
  1.各地各部门要认真对专项行动进行总结,查找薄弱环节,梳理存在问题,探索建立杜绝“地沟油”流入餐饮服务环节长效机制,巩固专项行动成果。
  2.强化餐饮服务单位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意识,健全食用油脂和废弃油脂管理制度、规范,探索适宜的餐厨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模式。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监管责任。各地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此次专项行动,各县(市)区、开发(度假)园区专项整治领导小组要加强对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市级各职能部门要认真依法履行好监管职责,并做好对各地专项行动的指导;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要认真履行好领导小组办公室的职责,定期组织召开联席会议,组织协调好专项行动的各项工作。
  (二)加大查处力度,严打违法行为。各地各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对重点区域和重点单位开展突击检查,对违法加工销售的黑窝点一律取缔;对违法经营、使用“地沟油”的单位一律按照上限处罚,一律吊销证照;涉嫌犯罪的一律移送公安部门。同时,要妥善处理打击与规范的问题,关注社会动态,维护社会稳定。要高度重视群众投诉举报,及时核实举报线索,如发现违法提炼、销售和使用“地沟油”或采购、使用来源不明食用油脂的,要监督相关单位立即停止销售、使用并销毁,依法给予严厉查处。
  (三)加强督促检查,确保工作落实。此次专项行动是一次全市性的重大工作部署,各地各部门要结合本地本部门工作实际,把四个阶段的工作部署与实际工作有机结合起来,统筹安排、分片包干、条块结合、整体推进。同时,要通过督促检查和考核验收等方式,确保工作落实。对工作不力、措施不落实、成效不明显的要予以通报批评、督办整改。
  (四)广泛宣传教育,营造整治声势。各地各部门要积极与新闻媒体沟通联络,及时通报专项行动情况,加强正面宣传报道,大力宣传专项行动的进展、成效和好的典型,曝光典型案例,形成政府依法监管、社会广泛监督的群防群治局面,营造专项行动的良好氛围。
  (五)加强信息报告,确保信息畅通。各地各部门自3月20日专项行动工作启动至专项行动结束,每15天向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报送一次专项行动工作情况,重大案件及时报告。报送的重点是本地本部门专项行动工作中采取的措施、日常监管情况、重大案件查处以及取得的主要成果,并于2012年9月10日前向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报送开展专项行动工作的书面总结。(联系人:王静,电话:3969826,邮箱:kmsyspc@sina.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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