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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昆明市杜绝地沟油流入餐饮服务环节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

  专项行动用半年时间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2012年3月20日-4月30日)
  1.及时部署:各地各部门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切实摸清当地餐饮服务单位食用油脂使用情况,梳理排查监管薄弱环节,找出存在的问题,结合实际制定本辖区的专项行动方案,明确工作目标和任务分工。
  2.广泛宣传:各级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部门要组织好宣传动员工作。通过组织召开动员大会、誓师大会、集体约谈、“致餐饮服务单位一封公开信”、与餐饮服务单位签订责任书等方式,使各餐饮服务单位明确专项行动的政策和要求、食用油脂标准和管理规范。
  (二)自查自纠阶段(2012年5月1日-5月31日)
  1.全面自查:各级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部门组织监管对象对食用油脂采购、使用以及处置等环节进行全面自查,督促其建立和完善食用油脂进货索证、使用和处置台账记录制度,严禁采购、使用散装及标识不规范、来源不明的食用油脂。
  2.公开承诺:各餐饮服务单位在自查自纠的基础上,要向消费者作出不使用“地沟油”的公开承诺,各级监管部门要向社会公布投诉举报电话,并在餐饮服务单位明显位置进行公告,畅通社会监督渠道。
  3.严把进货关:餐饮服务单位必须从合法的食用油脂生产经营企业进货。工商、质监部门可根据日常监管和抽检情况,向餐饮服务单位推荐一批质量优、价格合理、讲诚信、守合同、管理规范的食用油脂生产经营企业作为供货单位。
  4.落实主体责任:各餐饮服务单位确定一名食品安全检查员,负责在本单位内落实《食品安全法》规定的相关义务和责任。
  (三)清理整顿阶段(2012年6月1日-7月31日)
  1.各地各部门要组织对餐饮服务单位进行全面的监督检查,重点是集体用餐配送单位、中央厨房、学校和建筑工地食堂、旅游景区餐饮服务单位等,严厉查处采购、使用散装及标识不规范、来源不明的食用油脂行为。结合小餐饮食品安全整规试点工作,改善小餐饮食品安全条件。
  2.各地各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加强协调配合,对违法经营、使用或处置“地沟油”的单位依法从重进行查处,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3.强化餐饮业诚信和自律机制建设,结合目前在全市开展的“百千万”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示范创建工作,树立和宣传食品安全典型,实现打击违法行为促进帮扶正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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