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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进一步促进畜牧业标准化生产保障城市有效供给意见的通知

  (五)加大畜牧科技研发推广和技术培训支持力度
  根据畜牧业新技术的研发推广和我市实际情况,市级财政将逐步加大资金投入,用于对冻精改良、胚胎移植技术、高产奶牛饲养技术、肉羊品种改良及舍饲规范化养殖技术、秸秆青贮技术、生物发酵技术、重大畜禽疫病综合防治技术等先进适用畜牧技术进行补贴,增加畜牧生产的科技含量。同时,加强自主创新和技术引进相结合,紧紧依靠我市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的力量,围绕影响畜牧业发展的关键技术性问题加紧攻关,针对市场需要,推进产学研结合、农科教结合、试验示范推广一体化,建立新型科技创新体系;对畜牧业生产、加工急需而在短期内又难以突破的关键技术,积极组织引进和大力推广,提高畜牧科技成果转化率。加大科技培训力度,采用多种形式举办畜牧科技培训,到2015年末,全市累计开展畜牧综合技术培训达到15万人(次)。
  (六)培育壮大龙头企业
  围绕产业发展方向,引导资源、技术、人才、资金等要素向龙头企业聚集。要巩固提高现有龙头企业,加快培植新的有发展潜力的龙头企业,带动标准化畜禽养殖场(小区)建设。要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努力建设高标准、现代化的生猪、肉牛、肉羊、禽类等产业加工企业。要认真开展无公害畜产品质量认证活动,以过硬的质量品牌占领市场。同时,努力促进龙头企业与养殖场(小区)的有效对接,实现企业与养殖户共赢。通过银行贷款贴息、品牌奖励等给予扶持。重点加强一批畜禽良种场、地方保种场和冻精改良站点的建设,对于新上项目,由财政提供贷款贴息;对于获得绿色及有机食品认证的畜禽产品,对养殖企业给予一次性奖励,其中:获得绿色食品认证的奖励10万元、获得有机食品认证的奖励15万元。
  (七)加强财税扶持,扩大农机购置补贴范围
  对标准化养殖场(小区),在安排农业综合开发、高效农业、农业产业化及农业科技等项目资金时,财政等相关主管部门要予以重点倾斜支持。减免标准化规模养殖场(小区)养殖用地的土地使用税和养殖企业的畜禽产品增值税。
  适当安排资金,将青饲料生产机械、挤奶机械、畜禽自动投喂机械和小型饲料加工机械等畜禽养殖、生产机械逐步纳入农机具购置补贴范围。
  (八)加大金融支持
  积极引导金融部门根据畜禽养殖业的特点和养殖场(小区)建设的新情况,探索涉农金融产品开发和融资模式,切实增加信贷支持。鼓励国有企业、个人和社会资本参与标准化养殖场(小区)建设,探索建立股权投资基金等多元化融资渠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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