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进一步促进畜牧业标准化生产保障城市有效供给意见的通知
(昆政发〔2012〕16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各国家级、省级开发(度假)园区,各直属机构:
《进一步促进畜牧业标准化生产保障城市有效供给的意见》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执行中有何意见和建议,请及时反馈市农业局。
二〇一二年二月二十三日
进一步促进畜牧业标准化生产
保障城市有效供给的意见
为切实落实国家关于新一轮“菜篮子”工程建设和“菜篮子”工程市长负责制的要求,进一步强化滇池治理,承接滇池流域2920平方公里范围内畜禽养殖业的禁养搬迁转移,优化我市畜禽养殖业发展布局,加快全市畜禽标准化养殖业发展,保障城市有效供给,特制定本意见。
一、深化对畜禽标准化养殖场(小区)发展重要性的认识
加快标准化养殖场(小区)的发展,是稳定畜禽产品市场供应和保障食品安全,促进农民增收,提高市民生活水平,配合现代新昆明建设,确保我市在滇池流域2920平方公里范围内实行全面禁养后畜牧业发展不出现较大波动,维护社会稳定的客观要求和重要举措。通过建设畜禽标准化养殖场(小区),促进传统生产方式向规模化、标准化生产方式转变,有利于实现规范化生产管理,有效实行畜禽生产投入品监控,生产出质量安全可靠的产品,增强畜禽产品市场竞争力,防治畜牧业面源污染,维护良好生态环境,保护农村生产生活环境,促进生态农业发展,提高农民生活质量。
二、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发展目标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充分发挥我市畜牧资源丰富、兽医药服务体系完善、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网络健全、拥有一批对现代化畜牧产业发展有明显引导和带动效应的现代化养殖龙头企业的优势,紧紧围绕发展现代畜牧业促进标准化养殖场(小区)建设和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保障城市有效供给和质量安全的要求,以龙头企业培育、产业和技术升级、市场体系建设、优化产业区域布局为突破口,创特色、树品牌,促进集约发展、绿色发展,因地制宜,实施科学规划、总量控制,积极开展综合利用,促进畜禽养殖、加工、销售的协调发展,着力抓好畜牧业生产方式转变,全面提升标准化生产水平,促进全市畜牧业持续、健康发展。
(二)基本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