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商务厅关于做好2011年度对外直接投资统计年报工作的通知
各市、州商务局,省直有关对外投资企业:
根据商务部、国家统计局、
国家外汇管理局《对外直接投资统计制度》规定,我省2011年度对外直接投资统计年报工作现已开始,现就年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统计年报上报时间
2011年度对外直接投资统计年报上报工作即日起开始,各市、州商务局负责督促指导辖区企业务必于2012年6月15日前完成上报工作。
二、报送单位
凡吉林省内投资者2011年12月31日前在境外(含港、澳、台)投资设立境外企业的,由其境内投资主体负责统计年报上报工作。
三、报送数据范围
本次年报报送的数据为企业2011年度境外投资及生产经营等情况。主要分为:境内投资者经营情况、对外投资与收益分配、境外企业年度经营情况、通过境外企业完成的进出口额等相关内容。
四、报送方式
根据我省实际情况,本次年报采取境内投资者网上直接自行填报或书面报送我厅的方式。
1、凡已申请对外经济合作指南电子钥匙的企业,均可访问http://fec.mofcom.gov.cn,通过电子钥匙登陆“对外投资合作信息服务系统企业用户登录”后,进入对外直接投资统计系统进行网上填报。电子钥匙证书链过期和未申领电子钥匙的企业可通过国富安公司(http://www.gfapki.com.
cn/support/index.jsp?urlname=hzzn.html)进行证书链更新或申领。
2、不能通过网上自行填报的省直企业,可登陆吉林省商务厅网站→对外投资和经济合作处→境外投资后自行下载相关表格,填写完毕并加盖公司公章后传真至我厅,同时将电子版发至指定邮箱,我厅可酌情代为录入。
五、相关要求
1、请各市、州商务局高度重视此项工作,负责通知并督促本辖区企业认真填报统计年报数据,对不能自行填报的企业,要负责汇总其电子版表格,并于6月15日前统一发至指定邮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