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申报要求
承办企业向所在地商务、财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经所在地财政、商务主管部门审核后,联合行文报省商务厅、省财政厅。经省商务厅、财政厅联合审核后,提出项目安排意见,拟确定2012年度“万村千乡市场工程”项目建设单位并公示,公示无异议后,上报国家商务部、财政部备案。
2012年“万村千乡市场工程”项目申报截止时间为2012年5月29日。
附件1
“万村千乡市场工程”物流配送中心建设规范
一、选址
(一)符合省级商务主管部门制定的“万村千乡市场工程”物流配送中心项目建设规划。
(二)符合当地商业网点规划。
(三)交通条件便利。
二、仓储区条件
(一)仓储区面积。东部地区2000平方米以上;中西部地区1000平方米以上。
(二)设施设备。
1、集散型配送中心。3000平方米以上钢结构立体仓库,有效净高9米以上,5层以上托盘货架,3台以上叉车或堆高车,10台以上无线手持终端。5000平方米以上的库房应设置装卸平台(月台),配置升降平台。
2、中转型配送中心。3000平方米以下钢结构立体仓库,有效净高6米以上,3层以上托盘货架,2台以上叉车或堆高车,5台以上无线手持终端,可以不设置装卸平台(月台)。
3、配备相应的消防设施、监控设备。
(三)信息化系统。
1、具有仓储管理系统(Warehouse Management System),实现入库管理、库存管理、出货管理、统计分析等功能。
2、配置服务器、电脑、打印机等硬件设备。
3、实现与企业信息管理系统(ERP)、配送商品的乡镇商贸中心及农家店购销存信息的实时互联互通。
4、实现与采购商、运输商的信息共享。
5、鼓励有条件的库房配置电子标签拣货系统(DPS系统)。
(四)功能布局。包括进货暂存区、出货暂存区、存储区/拣选区、退货处理区、单据室等5种功能区域,各功能区域标识清晰。
三、配送对象
(一)配送门店。配送的农家店数量100家以上(中西部地区50家以上)。
(二)配送品种。日用品配送中心东部地区配送品种3000个以上,中西部地区1500个以上。农资配送中心配送品种500个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