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市政府办公厅将从政务信息考核达标分与报送数目、政务信息干部队伍及机制建设、政务信息调研及约稿完成情况等方面,对各单位、各部门政务信息工作进行综合考核,并与全市年度目标督查管理考核挂钩。
1.政务信息考核达标分与报送数目考核标准
(1)考核达标分由考核基础分和考核附加分组成。考核附加分包括国务院办公厅和省政府办公厅信息采用加分、报省信息加分、领导批示加分等。
(2)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各国家级、省级开发(度假)园区,各直属机构的年度考核达标基础分为350分,每周向市政府办公厅报送信息基础条目不少于10条。
(3)确定市公安局、市发改委、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商务局、市农业局、市国家安全局、市财政局、市环保局、市滇管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统计局、市国税局、市民政局、市水务局、市投资促进局、市工信委、市林业局、市文化广播电视体育局、市国资委、市国土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扶贫办、市卫生局、市教育局、市地税局、高新区管委会、经开区管委会为我市对国务院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信息直报重点单位。各直报重点单位在做好日常信息报送工作的同时,报送省政府办公厅政务信息每月不少于10条,报送国务院办公厅政务信息每月不少于5条。市政府办公厅将上述单位上报信息情况作为年度考核和评选先进的依据之一。
(4)五华区政府、盘龙区政府、官渡区政府、西山区政府、安宁市政府、寻甸县政府等6个省政府办公厅信息直报点完成省政府考核任务基本分确定为200分,省政府政务信息年度采用积分进入全省信息直报点前15名。省政府办公厅信息直报点完成考核任务,年度考核中将给予加分。
(5)市政府3个驻外联络(办事)处年度考核达标分确定为500分,每周向市政府办公厅报送信息不少于10条。
(6)市政府办公厅各处室及代管单位年度考核达标分确定为300分,考核情况纳入年度先进评比。
2.政务信息干部队伍及机制建设考核标准
政务信息干部队伍及机制建设考核内容包括各单位、各部门信息员队伍建设情况、政务信息工作培训情况、政务信息考核制度建设情况等。各单位、各部门要明确政务信息工作分管领导及信息员,人员不得随意变更;确因工作需要调整人员的,必须及时报市政府办公厅信息技术处,以便加强工作联系。2012年11月,各单位应将政务信息干部队伍及机制建设考核台账上报至市政府办公厅信息技术处。市政府办公厅将各单位、各部门政务信息干部队伍及机制建设情况,作为年度考核和评选先进的依据之一。
3.政务信息调研及约稿完成情况考核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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