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防控策略和措施
(一)深入开展宣传教育,营造良好社会氛围。坚持把宣传教育作为艾滋病预防控制的首要环节,采取多种方式,全面普及艾滋病防治知识和政策。一是加强对社会公众的宣传教育。充分利用报纸、广播、电视和互联网等媒体,通过相关节目或开设专门栏目,加大刊播艾滋病综合防治知识和公益广告的力度,不断扩大宣传教育覆盖面。将艾滋病综合防治知识和政策纳入党校、行政学院、团校等机构的培训内容,引导各级领导干部带头学习宣传防治知识和政策。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个体经济组织等要对本单位从业人员加强艾滋病综合防治知识教育,支持员工参与有关防治宣传活动。二是加强公共场所和社区的宣传教育。继续在车站、码头、机场、出入境口岸、公园等公共场所以及旅客列车等公共交通工具显著位置,设立艾滋病综合防治公益广告宣传栏,放置宣传材料或播放宣传信息。各级医疗卫生机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要设置固定宣传设施,经常开展艾滋病综合防治知识宣传和咨询。要将艾滋病综合防治知识教育纳入基层文化建设内容,在城市社区和农村基层广泛开展防治宣传教育活动。三是加强流动人口、青少年、妇女、被监管人员等重点人群的宣传教育。检验检疫部门要对出入境人员开展艾滋病综合防治知识宣传教育。商务部门要加强出国劳务人员的防治知识宣传教育。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等部门和劳务输出组织、用工单位要将艾滋病综合防治知识教育纳入职业技能培训、安全教育以及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内容。工商部门和工商联等单位要积极引导用工单位在其负责管理的农民工居住场所摆放宣传材料及安全套,开展同伴教育活动。教育、卫生、共青团等部门和单位要在青少年中广泛开展艾滋病综合防治宣传教育,并鼓励青少年主动参与宣传教育活动。妇联、人口计生、卫生等部门和单位要积极开展针对妇女、育龄人群的艾滋病综合防治知识教育,防止配偶间传播和母婴传播,切实维护妇女的合法权益。公安机关和司法等部门要结合监管场所特点,加强被监管人员的法制宣传和艾滋病综合防治知识教育。
(二)着力推进综合干预,有效遏制疫情扩散。针对高危人群,全面落实综合干预措施,减少艾滋病病毒传播几率。一是遏制艾滋病经性途径传播。继续依法打击卖淫嫖娼、聚众淫乱等违法犯罪行为。认真落实宾馆等公共场所摆放安全套的有关规定,加强检查指导,提高安全套的可及性。加强对暗娼、男性同性性行为者、多性伴者等高危行为人群,以及感染者配偶的健康教育和综合干预,提高安全套的使用率。要将艾滋病和性病检测纳入重点公共场所服务人员健康体检,对检出的艾滋病病人、性病患者及时提供治疗服务。加强对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病人的随访与管理,督促其将感染或发病事实及时告知与其有性关系者。完善性病防治网络,及时、规范治疗性病病人,并将性病诊疗服务与艾滋病预防干预紧密结合。二是加强对吸毒人群的综合干预。在继续依法打击贩毒吸毒违法犯罪行为的同时,卫生、公安、司法、食品药品监管等部门要密切配合,将预防艾滋病经吸毒传播与贯彻落实《
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
戒毒条例》相结合,加强综合干预,进一步扩大戒毒药物维持治疗工作的覆盖面。依托戒毒药物维持治疗门诊,建立延伸服务点,提高服务的可及性。建立强制隔离戒毒、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和戒毒药物维持治疗之间的衔接机制,做好强制隔离戒毒人员出所后向戒毒药物维持治疗机构的转介工作。加强戒毒药物维持治疗的规范化管理,提高维持治疗保持率,确保治疗效果。三是扩大预防母婴传播工作覆盖面。要将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和先天梅毒防治工作纳入妇幼保健及生殖健康服务常规工作中,为孕产妇提供艾滋病与梅毒咨询、检测、转介或诊疗服务。对感染艾滋病、梅毒的孕产妇及其所生婴幼儿,免费提供治疗、预防性用药、随访等系列干预服务。加强相关监测、机会性感染预防及婴幼儿早期诊断等工作,减少艾滋病母婴传播和先天梅毒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