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积极应对挑战,突破防控难点。针对目前结核病防治工作中面临的流动人口结核病、耐多药结核病和结核菌/艾滋病病毒双重感染等三大挑战,积极探索有效的防控措施,努力提高结核病防治工作质量。一是完善流动患者管理。认真做好流动人口结核病患者的发现、登记、转诊、接收和管理工作,落实跨区域结核病患者管理机制。加强流动人口和羁押人群结核病患者的属地化管理,对转出的流动人口和出狱(所)后不在本区域的结核病患者实行跨区域管理。积极探索针对农民工等流动人口结核病防治的有益经验和做法,不断完善流动人口结核病防治政策。二是扩大耐多药肺结核诊疗覆盖面。县级结核病定点医疗机构负责开展痰培养工作或者推荐耐多药肺结核可疑者到市级定点医疗机构进行确诊;市级结核病定点医疗机构负责对可疑者进行耐药检测,以及耐多药肺结核患者的确诊、住院治疗和出院后门诊随访及登记报告;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负责按照定点医疗机构制定的治疗方案,对出院后的耐多药肺结核患者进行治疗管理。各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负责对耐多药肺结核防治工作进行督导,开展健康教育和评价。三是加强结核菌/艾滋病病毒双重感染防治。各相关医疗卫生机构要切实加强合作,共同开展结核菌/艾滋病病毒双重感染的诊断、治疗、管理和监测工作。为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患者定期提供结核病筛查服务,为结核菌/艾滋病病毒双重感染患者及时提供治疗和关怀,提高患者生存质量。
(四)强化健康教育,普及防治知识。坚持结核病宣传教育的公益性,有计划、有针对性地开展结核病防治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全民结核病防治知识知晓率,引导群众一旦发现可疑症状及时就诊。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要通过多种形式,向社会公示结核病免费诊疗政策和定点医疗机构信息,提供医疗咨询服务,方便群众就医。各有关部门、社会团体和新闻媒体要充分发挥各自优势,不断改进和创新方式方法,切实增强结核病防治宣传教育工作实效,营造有利于结核病防治的社会氛围。
(五)加强科学研究,拓展国际合作。卫生、科技、教育等部门要进一步加强结核病防治科研工作,充分利用科技重大专项等科研项目,整合科研力量,扎实推进结核病防治应用性研究。建立对新技术、新方法的评估和验证工作机制,及时推广适宜技术和方法,为提升结核病防治水平提供技术支撑。加强与有关国际组织的交流和合作,争取技术和资金等方面的支持,努力做好国际合作项目。吸收、借鉴和推广国际先进的结核病防治技术及成功经验,积极参与结核病防治国际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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