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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苏省“十二五”结核病防治规划和江苏省消除麻风病危害规划(2012—2020年)的通知

  (二)工作目标。进一步减少结核病感染、患病和死亡,切实降低结核病疾病负担,提高人民群众健康水平,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发展。到2015年年底,实现以下目标:
  --全省结核病防治服务体系健全率达到90%以上;
  --全省新涂阳肺结核患者治愈率保持在85%以上;
  --全省涂阳肺结核患者密切接触者筛查率达到95%以上;
  --报告肺结核患者和疑似肺结核患者的总体到位率达到95%以上;
  --以县(市)为单位,抗结核固定剂量复合制剂使用覆盖率达到100%;
  --90%以上的县级结核病实验室开展痰培养工作,100%的市级结核病实验室开展药敏试验,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结核病实验室开展快速菌种鉴定;
  --跨区域流动肺结核患者信息反馈率达到90%以上,流动人口肺结核患者成功治疗率达到80%以上;
  --以省辖市为单位,开展耐多药肺结核诊治工作覆盖率达到70%以上,耐多药肺结核可疑者筛查率达到80%以上;
  --艾滋病病毒感染者的结核病筛查率达到90%以上;
  --全民结核病防治核心信息知晓率达到85%以上。
  三、防治策略和重点工作
  (一)抓住关键环节,早期发现患者。各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要加强结核病疫情报告管理,及时掌握疫情动态。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要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认真落实肺结核患者及疑似肺结核患者的发现、报告、转诊等制度。结核病定点医疗机构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为肺结核可疑者免费提供痰涂片、胸部X线检查等诊断服务。鼓励应用新技术、新方法,提高患者发现水平。各地卫生、教育、公安、司法、民政、红十字会等部门和单位要加强合作,有针对性地开展结核病密切接触者、艾滋病病毒感染者、羁押人群等高危人群和流动人口、学生、老年人等重点人群的结核病筛查工作,尽早发现肺结核患者。
  (二)严格诊疗规范,提高救治水平。全面落实对肺结核患者的各项免费诊疗和管理政策,认真实施相关诊疗规范和临床路径。结核病定点医疗机构要对肺结核患者实行规范化治疗,免费提供规定的抗结核药品治疗和随访检查,规范开展辅助检查和辅助治疗,切实减轻患者的医疗费用负担。加强患者的治疗管理,探索推广适宜的治疗管理技术和方法,规范使用抗结核药物,逐步扩大抗结核固定剂量复合制剂使用覆盖率,有针对性地开展患者关怀与支持活动,提高患者治疗的依从性。落实结核病感染控制措施,加强对医疗卫生人员的防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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