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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保监会深圳监管局关于开展深圳辖区保险机构和高管数据核对工作的通知

中国保监会深圳监管局关于开展深圳辖区保险机构和高管数据核对工作的通知
(深保监办发〔2012〕11号)


深圳市各保险分公司,中心支公司,异地保险公司驻深营销服务部:

  为确保机构和高管信息的准确性,我局对辖区保险机构和高管数据进行核对,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报送范围

  需定期报送的机构和高管人员范围如下:

  (一)机构范围:深圳市各保险分公司、中心支公司、支公司、营业部、营销服务部。

  (二)高管人员范围:深圳市各保险分公司、中心支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总经理助理,支公司、营业部经理和营销服务部负责人。

  二、报送内容

  各公司负责汇总本级及下设分支机构的机构和高管信息,填制《机构情况表》(附件1)和《高管人员情况表》(附件2)。

  三、报送方式和报送时限

  (一)报送方式:各公司采取半年报的方式,以纸质和电子文档双介质报送。

  (二)报送时限:各公司应于每年6月15日和12月15日前向我局报送上述机构和高管人员情况。

  四、报送要求

  各公司应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如实、按时报送相关信息,纸质文件需由机构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联系人:许文兵

  联系电话:82531197

  电子邮箱:szlssj@126.com

  特此通知

  附件:1、机构情况表
  2、高管人员情况表

  二○一二年五月四日

  附件1:
  机构情况表

  填报单位:

机构名称

机构地址

负责人

开业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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