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12年度四川省技工院校教师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


  (一)任职年限

  晋升技工院校教师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一般应达到《试行条例》规定的任职年限,即担任讲师或一级实习指导教师职务满5年及以上。

  (二)文化程度

  晋升技工院校高级讲师职务,须达到《试行条例》规定的大学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晋升技工院校高级实习指导教师职务,须达到《试行条例》规定的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最终学历须满1年及以上;对不具备规定学历又不符合破格条件的人员晋升技校教师高级职务,按照四川省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关于不再进行不具备规定学历人员基础专业知识考试等问题的通知》(川职改[1993]30号)规定执行。

  (三)外语

  晋升技工院校高级讲师职务,应参加四川省专业技术职务外语B级考试,且成绩合格;晋升技工院校高级实习指导教师职务,应参加四川省专业技术职务外语C级考试,且成绩合格;享受“免试、先评后补、先评后考”政策的人员,除执行四川省职称改革领导小组《关于调整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外语考试等级标准的通知》(川职改[2005]20号)要求外,还应按照《四川省人事厅关于完善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外语考试政策及调整2007年度职称外语等级考试时间的通知》(川人办发[2007]87号)规定执行。

  (四)计算机应用能力

  晋升技工院校教师高级职务,须参加四川省专业技术职称计算机应用能力B级考试并成绩合格。三州、内地县(县级市、区)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由B级降为C级考试并成绩合格(川职改〔2000〕10号)。享受“免试和暂不参加职称计算机考试”政策的人员范围,按四川省职称改革领导小组《关于开展全省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川职改〔2000〕9号)、《四川省人事人才考试测评基地关于做好2010年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考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执行。

  (五)职业技能能力

  根据原《四川省劳动厅关于技工学校等职业技能培训机构教师实行职业资格证书的通知》(川劳职(1999)83号)要求,专业理论课教师必须取得本专业中级职业技能以上职业资格证书,实习指导教师必须取得本专业高级职业技能以上职业资格证书。

  (六)专业技术能力

  晋升技工院校教师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应具有研究能力、教学能力和指导青年教师的专业技术能力。


第 [1] [2] [3] [4] [5] 页 共[6]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