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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苏省完善省级以下邮政监管体制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中国邮政集团公司设在市、县的邮政企业不再使用“××邮政局”的名称,更名为“××邮政分公司”。
  (二)调整邮政管理体制
  邮政管理体制实行中央和地方双重管理、以中央为主的管理体制,省及市邮政管理局由上级邮政管理部门与所在地人民政府双重管理,邮政业务、机构编制、干部、财务等以上级邮政管理部门管理为主,主要负责人经当地党委、政府同意后兼任同级交通运输部门副职领导。
  (三)明确地方人民政府在邮政管理方面的责任
  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将邮政设施的布局和建设纳入本地城乡规划,对提供邮政普遍服务邮政设施的建设等提供政策和资金支持;统筹协调和指导邮政管理部门与相关方面的工作,将邮政管理相关工作纳入地方政府工作考核体系,加强邮政队伍思想政治和廉政监督等工作。地方交通运输部门根据地方人民政府要求,协助做好邮政管理相关工作,统筹协调本地邮政行业规划与交通运输规划的衔接,促进邮政与交通运输资源的整合,负责邮政管理部门党务等工作。
  三、实施步骤
  (一)筹备启动(3月-5月)
  1.组织学习、宣传贯彻国务院办公厅、中央编办和国家邮政局有关文件;
  2.成立省完善省级以下邮政监管体制实施工作协调小组,召开协调小组会议,制定出台《江苏省完善省级以下邮政监管体制工作实施方案》;
  3.召开全省完善省级以下邮政监管体制实施工作会议。
  (二)调查摸底(3月-5月)
  1.按照国家邮政局要求,对组建省级以下邮政监管机构的人员、经费、资产等情况进行摸底测算;
  2.研究制定各市邮政监管体制工作实施方案。
  (三)推进实施(4月-11月)
  1.指导省邮政管理局落实编制计划,履行机构设立工作程序(省编办,4月)
  2.研究制定各市邮政管理局领导班子配备工作方案(省邮政管理局,省委组织部,4月)
  3.指导市委组织部做好市邮政管理局领导班子人员的推荐、选任等组织工作(省委组织部,5月)
  4.组织对市邮政管理局领导班子人选进行推荐考察(省邮政管理局,相关市委组织部,5月)
  5.组织开展各市邮政管理局公务员考试录用工作(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公务员局、邮政管理局,4月-9月)
  6.研究提出各市邮政管理局组建方案和人员、经费、资产具体计划并报国家邮政局(省邮政管理局,6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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