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强化创新,提高能效
坚持一手抓供能方式变革,一手抓用能技术创新,实现“创新提效”。
变革供能方式。以分布式能源、热电联产、新能源汽车供能(电力、天然气等)设施、智能电网为重点,全面推动供能方式变革,努力提高电力、天然气、可再生能源等清洁能源比重,提高能源使用效率。一是分布式能源。按照“统筹规划、分散布局,区别对待、就近利用,多能协同、系统集成”的思路,发展分布式能源。2015年达到100万千瓦,其中,天然气分布式能源80万千瓦,可再生分布式能源20万千瓦(不包括并网风电、光电、生物质发电)。以天然气、企业废弃能源和地热等为主,结合建筑光伏应用,发展楼宇型、区域型分布式能源系统。以风能、生物质能(包括垃圾)、太阳能为主,结合地热应用,因地制宜发展多种类别的村镇分布式能源系统。鼓励开发区、大型公共服务设施、大型成片住宅区同步规划、建设分布式能源。二是热电联产。按照“以热为主、依热定电,规划先行、布局合理”的原则,有序发展热电联产。重点在热负荷总量大的开发区发展煤为燃料的热电联产,在热负荷强度高的主城核心区发展天然气为燃料的热电联产。鼓励发展余热余压、废弃能源为主要燃料的小型热电联产。鼓励有条件的大型燃煤电厂进行集中供热改造。三是新能源汽车供能设施。按照“气电并举、适度超前”的原则,规划建设新能源汽车供能设施。坚持“换电为主、插充为辅”,逐步建立集中充电站、电池配送站、充换电站共同构成的车用供电系统。加强城际服务体系建设,在新能源汽车保有量大、高等级公路密度高的苏南地区,率先形成“点线面协调、跨区域覆盖”的智能化充换电服务网络。到2015年,全省建成充换电设施2006个,其中,集中充电站110座,电池配送站440座,充换电站26座,充电桩1430台。按照适度超前规划、积极稳妥推进的原则,以城市公交车、出租车为主要服务对象,兼顾中短途城际客运需要,依托天然气分输站室、城市门站、高中压调压站布局建设车用加气设施。到2015年,建成40座CNG加气母站、400座CNG、LNG加气站,形成15亿立方米左右供气能力。四是智能电网。坚持先试点、后推进,重点在用电负荷高、峰谷差异大和可再生能源发展速度快的南京、苏州、无锡、镇江、扬州、南通、盐城、常州、淮安等城市开展智能电网试点建设工作,提高配网配电效率,提高供用双方智能互动能力。到2015年,形成1000万千瓦新能源接入能力,并为传统电网向现代电网升级创造条件。
创新用能技术。积极推广采用节能新技术、节能新产品、节能新装备。以冶金、化工、建材、电力、纺织等行业为重点,加快采用节能技术。以电机、窑炉、锅炉、变压器等用能设备为重点,加快淘汰更新,特别要结合区域供热设施建设,持续推进供热范围内小锅炉关停淘汰。以节能灯泡、节能空调、节能汽车、新能源汽车等为重点,继续实施“节能产品惠民工程”。
第五节 发展壮大能源装备产业
贯彻落实《
国务院关于加快培育和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决定》,充分利用新能源加快开发应用的有利条件,以实施“新兴产业倍增计划”为契机,以加快产业化、集团化、国际化和形成未来支柱产业为目标,大力发展以新能源为重点的能源装备,力争2015年销售收入突破1万亿元。
(一)突出重点发展领域
在不断提升传统能源装备产业竞争力和市场占有率的同时,把光伏发电装备、风力发电装备、生物质能源装备、核电装备、智能电网设备及系统、新能源汽车能源系统及材料六大领域作为“十二五”能源装备发展的重点。培育龙头企业和知名品牌,优化产业布局,形成从硅料、太阳能电池(组件)、发电系统应用到生产设备制造的完整产业体系。依托现有基础和优势,以风电场规模化建设带动风电装备产业化发展,实现风电装备型谱化、标准化、系统化,提高市场占有率,打造全国重要的风电装备研发制造基地。通过加强技术创新,加大政策扶持,努力提高生物质能源设备自主研发能力,在重点领域加快形成较为完善的产业体系。依托核电建设,通过引进消化、自主创新和集成创新,初步构建核电装备技术创新体系,形成具有一定规模和竞争能力的产业体系。结合推进建设智能电网,加强输变电、配电、用电、调度自动化等设备研发制造,加快形成具有国际竞争力的智能电网产业。紧紧抓住新能源汽车加快发展和应用的有利时机,突出车用能源部件、材料及控制系统研发,增加技术积累,增强配套能力。
(二)突破关键核心技术
根据六大领域发展基础和趋势,突出关键技术研发。光伏发电装备领域,重点研发高纯多晶硅提纯、冶金法制备多晶硅、高纯石英砂制备太阳能级多晶硅、大面积超薄硅片制造、浆料回收利用和非晶硅薄膜电池制造等新技术、新工艺,促进产业化。风力发电装备领域,主要立足发展海上风电,重点研发大功率双馈式、直驱式和液压式主传动发电机组、关键部件、特殊材料设计制造技术,提高本土化自主产品市场占有率。生物质能源装备领域,重点研发生物质固体燃料致密加工成型、生物质气化、热解液化、燃烧(直燃、掺烧)发电技术。核电装备领域,重点研发核电站用压力容器、蒸发器、稳压器、阀门、管道、主泵以及数字化控制系统设计制造技术。智能电网设备及系统领域,重点研发高温超导、高压直流、轻型直流等输电技术,电力电子、数字控制、通讯传感等配电技术,电网二次系统安全防护、广域相量测量运行控制等自动调度技术。新能源汽车能源系统及材料领域,重点研发纯电动汽车动力电池分选和一致性、电池包可靠性和耐久性、电池成组连接等关键技术。
(三)增强研发创新能力
完善创新平台,积极支持和鼓励骨干企业采取独立建设、联合建设等方式,形成一批国家级能源研发(试验)中心。制定专门办法推动省级能源研发(试验)中心建设,形成企业为主体、多层次的自主创新平台体系。壮大人才队伍,加大能源领域高技术创新、创业人才引进和培养工作力度,及时提出引进、培养人才计划,组织企业与高等院校建立专门人才培养机制。
(四)培育优势骨干企业
把能源装备制造规模化、经营集约化、创新自主化有机结合起来,加快发展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骨干企业,培育一批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大型能源装备企业集团。以光伏发电设备、风力发电设备领域为重点,推动优势企业实施“强强联合”、跨地区兼并重组、境外并购和合资合作,提高产业集中度;以骨干企业为龙头,加快“走出去”步伐,提高国际竞争力。以生物质发电设备、智能电网设备及系统领域为重点,依托技术优势,加强与风险投资、创业投资的合作,并通过加快推进示范应用,加快形成具有较大规模的行业龙头企业。以核电设备、新能源企业能源系统及材料领域为重点,鼓励和引导企业与整机制造、整车制造企业以及科研院所加强合作,努力培育一批重要部件、重要配套材料行业“小巨人”。
(五)打造特色产业基地
根据《江苏省省级特色产业基地建设工作指导意见》,以风电、光伏、核电装备为重点,以专业园区、科技园区、开发区为依托,围绕规模化、集约化、专业化,着力打造一批产业特色比较鲜明、主导产品竞争力较强、市场化机制较为健全、龙头企业带动作用明显、产业链条较为完整、创新能力较强的新能源领域省级特色产业基地。鼓励和引导相关地区根据自身特点,因地制宜地打造骨干企业支撑型基地、科技创新推动型基地和产业链条带动型基地。
第六节 强力推进节能减排
把节能和减排有机结合起来,在继续实行节能调度、加强需求侧管理、强化执法监督的同时,着力通过淘汰落后产能,实行预警调控,完善体制机制,实现节能减排目标。
(一)淘汰落后产能
继续推进煤电“上大压小”。按照国家要求,加大煤电行业落后产能淘汰力度,淘汰运行满20年、单机容量10万千瓦及以下常规燃煤机组,服役期届满、单机容量20万千瓦以下各类机组,供电标准煤耗高于全省2010年平均水平10%或全国平均水平15%的各类燃煤机组,以及未达到污染物排放标准的其他各类机组。充分挖掘省内潜力,积极开展跨省辖市关停。开展燃煤自备电厂、热电厂调查研究,引导和推动燃煤自备电厂、热电厂淘汰落后产能。
有序推进区域热源新老替代。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编制和实施热电联产规划。大中型城市主城区和天然气管网覆盖范围内的开发区(园区)、大学城,结合城市功能调整、环保标准提高,逐步采用楼宇型、区域型天然气分布式能源系统,替代原有的小锅炉、小油炉。临近高效燃煤电厂、具有较大规模稳定热源需求的开发区(园区)等,鼓励通过燃煤电厂技术改造,逐步替代原有燃煤小锅炉。
(二)实行预警调控
实施节能预警调控。在全省范围内持续开展节能预警调控,将“两高一低”企业和重点调控目标纳入预警调控范围,实施负荷控制,实现有序用电。
实施减排预警调控。认真贯彻落实《江苏省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减排监测和工作预警实施办法》,对减排工程实施缓慢、减排设施运行不正常的地区和单位,依照规定及时预警,开展应急控制。
(三)完善体制机制
加强脱硫脱硝项目管理。坚持电厂脱硫设施同时设计、同时建设、同时运行“三同时”政策,确保新上燃煤电厂100%配套建设脱硫设施。严格执行脱硫改造政策,推动既有燃煤电厂和热电企业加快脱硫设施改造步伐,实现100%脱硫。对新上燃煤电厂项目,同步设计、建设、运行脱硝装置。推动既有电厂实施脱硝改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