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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苏省“十二五”能源发展规划的通知

  引导合理消费。在加强计划衔接和管理,确保天然气计划逐年增加的同时,按照天然气利用政策,科学有序地推进天然气利用项目。在保障城乡居民和公共服务用气的前提下,适度发展燃气发电和工业用气。研究制定天然气分布式能源专项规划,推进分布式能源示范工程和示范区建设。加强城乡统筹和区域协调发展,逐步扩大苏中、苏北地区用气范围,提高用气比重,推进城市化。统筹规划建设城镇天然气利用支线管网和配套储气设施。
  强化储运设施。立足增加气源、提高稳定性、扩大覆盖面,进一步加强和完善天然气基础设施。遵循“统筹规划、分步实施、多元供应、互联互通、安全稳定”的原则,制定实施《江苏省“十二五”天然气发展专项规划》,统筹布局和规范管理天然气接收、输送、储备、终端服务设施(见附图3)。重点支持中石油、中石化、中海油等企业加快建设“西气东输”二号线、三号线、冀宁复线、“川气东送”等干线管道及金坛、刘庄、赵集等配套储气工程,扩大入苏天然气输储能力。全面建成中石油如东LNG一期接收站及外输配套工程,力争2012年开工建设二期工程,确保“十二五”建成投产。加快推进中石化连云港、中海油滨海港LNG接收站和新疆广汇启东LNG转运分销站项目前期工作,力争“十二五”建成投产,努力形成多气源、多形式供气格局。支持城市、开发区(园区)以及终端服务商建设应急调峰储气设施。鼓励天然气经营企业管网互联、应急代供。
  (四)电力
  主要任务是坚持省内与省外相结合、输煤与输电相结合,着力优化省内煤电布局,有效利用区外来电,切实提高电网水平,适应经济发展和城乡居民生活用电需求。
  优化省内电源结构。在推进核电建设、加强海上风电开发、推进光伏发电应用的同时,科学规划、有序发展煤电。根据国家东部沿海地区严格控制新建、扩建燃煤发电项目,继续实施“上大压小”的煤电发展政策,在国家和省电力规划指导下,优化燃煤电厂区域布局,重点向沿海、苏北地区倾斜,规范有序地重点建设大容量、高参数、低排放燃煤发电“上大压小”项目,为“十二五”初期和中期全省电力平衡提供重要条件。根据“区外来电”实际进展,及时启动电源储备项目。同时,在气源保障的前提下,主要在负荷中心地区有序发展先进、大型、高效天然气热电联产和调峰发电。在沿江、沿海地区交通、水资源等条件适宜的地点布局建设一体化煤气化联合循环多联产示范工程。
  积极利用区外来电。加强跨省合作,推动省外煤电基地建设,扩大区外来电规模。到2015年,控制月(指每年8月迎峰度夏高峰期间)区外来电规模达到2250万千瓦左右,比2010年增加1500万千瓦。研究新增区外来电布局、开发模式和输电方式,充分利用西南水电、三峡水电等“西电东送”电力,逐步扩大内蒙古、山西、陕西等“北电南送”规模,确保稳定安全受电,促进跨区合作,实现互利共赢(见附图4)。
  切实提高电网水平。按照电源与电网协调发展、供电与用电智能互动、服务与价格统筹兼顾的要求,以跨区电网、区域电网主干网架为重点,加强电网建设,提升输送能力,提高管理水平,改善服务质量,降低社会成本(见附图5)。突出加强特高压输电能力,加快锦屏-吴江同里直流特高压工程建设,确保2012年建成;推进内蒙古锡盟、山西晋东南、陕西榆林、蒙西鄂尔多斯等地区至我省送电工程前期工作,力争尽早报批和建设,形成4条1000千伏交流、3条800千伏直流“区外来电”通道。继续完善并形成500千伏“五横五纵”核心主网架,加强和完善省内“北电南送”和苏南地区“西电东送”通道,提高与华东电网的输电交换能力。新增“北电南送”过江通道一条,增加输电能力400万千瓦。加强配网建设,解决城市电网薄弱环节,降低网损和售电成本。开展新一轮农村电网改造升级,着力解决重点地区、重点环节的突出矛盾和问题,改善农村用电条件,促进县域经济发展。到2015年,农村电网供电可靠率、综合电压合格率分别达到99.87%和99.695%。

第二节 着力发展非化石能源



  把加快发展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作为优化能源结构的重要抓手,重点发展核电、风电、太阳能和生物质能等清洁能源,同时配套开发抽水蓄能,示范建设风光储能,为2020年建成千万千瓦核电基地和千万千瓦风电基地奠定基础。
  (一)核能
  主要任务是加强建成机组运营管理,推进项目建设,努力打造全国重要的千万千瓦级沿海核电基地。
  按照国务院常务会议精神,坚持把安全放在核电发展的首要位置,一手抓好在役机组安全运行,一手抓好田湾核电站扩建工程。积极做好田湾核电站3-6号机组扩建工程项目核准、配套条件准备等工作,力争开工400万千瓦装机,推进7-8号机组扩建纳入国家规划。
  (二)风能
  主要任务是有序开发陆上风电,突出开发海上风电,促进海上风电规模化,努力打造千万千瓦风电基地。到2015年,形成600万千瓦装机容量;到2020年,形成1000万千瓦以上装机容量;远期形成2100万千瓦装机容量(其中,陆地风电300万千瓦),建成江苏沿海风电“海上三峡”。

专栏3 江苏沿海风电“海上三峡”工程

江苏沿海风电工程,是国家确定的重点风电工程。该工程遵循“统筹规划、示范先行”的原则,实行“陆地-潮间带-海上”梯次开发,最终将达到2000万千瓦以上装机规模,堪称“海上三峡”。

时 间

合 计

陆 地

海 上

2010年

137

137

 

2015年

600

240

360

2020年

1000

300

700



  加快推进海上风电项目建设。风电发展的潜力和重心在海上。坚持科学规划、综合协调、区域控制、合理利用原则,以建设射阳、滨海、大丰、东台等4个国家海上风电特许权招标项目(合计100万千瓦)为契机,加快推进响水、如东等7个海上风电示范项目(合计120万千瓦)的核准和建设进度,力争到2013年建成项目12个,形成238万千瓦发电装机。
  积极推动陆上风电项目建设。按照《江苏省沿海地区能源发展三年实施方案》,加大协调推进力度,着力推动12个陆上风电项目前期工作和建设进度,确保到2013年形成134万千瓦装机容量。同时,在加强内陆测风的基础上,开展低风速风力发电示范。
  (三)太阳能
  主要任务是坚持因地制宜、形式多样,推动太阳能光热利用、光伏发电协同发展,逐步形成较大规模。
  加快发展光伏发电。全面贯彻落实《江苏省光伏发电推进意见》和《江苏省“十二五”新能源产业发展规划》,以校区、园区、成片公共建筑、成片厂房、沿海滩涂等设施和场地为重点,实施一批具有一定规模的示范工程,建成80万千瓦光伏发电装机(其中,地面光伏电站50万千瓦,屋顶和建筑一体化光伏电站30万千瓦),力争达到100万千瓦。
  积极推动光热利用。将太阳能光热利用纳入建筑设计标准规范,对12层以下住宅以及有热水需求的公共建筑,统一设计、建设太阳能热水系统,加快普及太阳能热水器。结合新农村建设,引导和鼓励建设太阳能热水器、太阳能暖房、太阳能暖棚、太阳能暖圈,并通过聚焦、聚热实现太阳能炊事利用,优化农村用能结构。到2015年,力争形成2亿平方米光热利用建筑面积。
  (四)生物质能
  主要任务是创新机制,加强示范,推动生物质直燃发电、生物质沼气发电、沼气直接利用等多种形式的综合应用,形成适应不同条件和不同需要的生物质能利用体系。
  不断完善收储流通机制。积极推广和应用泗阳县“三抓三建”秸秆收储机制,“抓网络”,建立秸秆收储流通机制,“抓奖补”,建立秸秆收储激励机制,“抓考核”,建立秸秆收储保障机制,确保生物质发电原料充分收储,及时供应。结合城乡生活环境整治,完善垃圾收集、处置体系,开展资源化、能源化利用。结合餐饮行业废弃油脂清理整治,以生物柴油示范企业所在地为重点,依托骨干企业,建立废弃油脂收储流通体系,促进生物柴油稳定发展和推广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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